作者superboss (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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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考古] 95年1月16号张文郁民诉
时间Tue Jan 17 19:40:31 2006
一 住新庄之19岁大学生甲和台北之乙电脑公司购买笔记型电脑二台 并签订
买卖契约 每台单价新台币(下同)四万元 契约内约定如未於星期二内交付电
脑 甲得解除契约 此外 双方并於契约内约定 若因该买卖契约发生争议 双
方同意由台北地方法院管辖 甲并交付订金三万元 乙因故未依约在期限内将电
脑家给甲 甲因此向乙表示解除契约并请求返还订金 乙认为其未依约交付电脑
系因制造厂商丙延迟交货所致 其并无可归责之事由 因此拒绝甲之请求 甲即
向台北地方法院起诉请求乙返还订金 乙到场提出不可归责之答辩 问:
(1)台北地方法院对本案事件是否有管辖权
(2)若法院认为乙未依约交付电脑 甲确实有权解除契约 因此判甲胜诉 其
判决是否合法
二(1)住台中之甲和住新竹之乙就乙所有 座落在桃园之房屋一间订立买卖契
约 甲付清价金之半数後要求乙移转土地所有权於甲 乙拒绝之 甲向台中地方
法院诉请乙应交付其房屋 法院通知甲 乙二人进行言词辩论 二人皆准时到场
乙发现法官丙乃其昔日情敌 乃向法院声请丙应回避 问:法院应如何处理本
案 若乙法院至言词辩论时 发现法官乃是其亲舅舅之女儿 但因二家交情平淡
久未往来法官并未认出乙 乙因此未提及此事 仅否认曾经和甲订立买卖契约
法院又应如何处理本案 若法官丙作出判决 是否合法 (2)甲诉请乙返还借
款一千万元 诉讼进行中 甲发现承办该案件之法官丙之大哥丁和乙之姊姊戊系
夫妻 甲是否得据此声请丙回避 若甲声请丙回避後 法院裁定前 丙对某项证
据进行调查 其调查程序是否合法
考试时间 二节课整
以上 完毕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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