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rlR (共渡难关吧!)
看板LawDebate
标题[公告]送旧时间再次调查!
时间Sun Jun 8 21:21:07 2008
大家好 经过我跟阿毛讨论
为了符合大家的需求
大抵上会以7/1到7/6这段时间为主
那就请大家再推一次文吧
EX如下:
7/1 7/2 7/3 7/4 7/5 7/6
中午 晚上 中午 晚上 中午 晚上 中午 晚上 中午 晚上 中午 晚上
赖
胖 O O O O O O O O O O O O
三说明
1.
如果是平常日大家都可以的话!就礼拜一到四就会挑平常日,因为比较不会那麽拥挤
而且也比较便宜!当然前提是平常日人数也能全到,但考虑到如果有些学长姐在工作的
那也可能会利用周末.总之大家推文表示吧!
2.
原本法研营不行的!我有问过陈威宏,他说其实可以只是搞笑,所以我想法研营应该不是
太大的问题.因为要考虑种种因素,就请大家重推一下吧!
3.
我的表格做很丑,有心人士可以重作一张无妨!
最後
祝学长姐毕业愉快
大家期末考加油!
赖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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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20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