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sher0317 (转型正义)
看板LawDebate
标题Re: [请益]关於权限问题??
时间Tue Mar 11 00:33:15 2008
队长你好
我想你是误解我的意思了
我对法辩队有管理此间讨论室的权限
并没有任何的疑问
因为院上确实是将此空间交由法辩及杰赛普共同使用
当初和院长讨论拨出此空间时我也在场
当时队长你的说法是杰赛普和法辩有需要场地讨论
也因此院上是拨出此空间由杰赛普和法辩"共同"使用
是故制定使用规则我想队长也应和杰赛普社干部进行讨论
至於院上是否拨出其他空间供杰赛普使用
那部份目前仍未有定论
在此事确定前,并无理由限制杰赛普对讨论室的空间使用权限
杰赛普在使用讨论室时,理应是无须借用申请的
在此先说明一下
至於使用规则部分
我想对於违反规则应给予惩罚确实是应该的
但如何惩罚适当,该给予何种惩罚才是需要讨论的部份
在使用限制上或是金钱惩罚上
何者对使用者较有惩罚性,确实会因个人不同而会有所差异
然而,我所讨论的不是金钱性的惩罚较重与否
而是以金钱惩罚的授权依据为何?
我想大二以上修过行政法的都应该知道
惩罚的课予应该适用法律保留原则
今天院上确实授予空间的管理权限,但仅要求对於空间的管理使用规则制定办法
因此,对於场地的限制使用惩罚,在解释上是较可能符合授权的
但院上是否有提及或授予可给予金钱上惩罚性裁罚的权限?
我想可能就需要特别注意了
对於管理办法的内容权限,我会再在和助教确认
讨论室的使用及电访室空间的规划
我也会再和院长讨论
系代 张恺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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