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wy0317 (只在乎一件事)
看板LawDebate
标题Re: 新知 第四篇
时间Wed Jan 19 18:38:24 2005
呵
谢谢小严每天都帮我们增加知识
不过我有个小小建议
就是呀
你的标题
不要一个一个
从1234567这样数下去
很容易就爆炸了
也会忘记数到哪
你就直接用当天的日期
ex.1.19.2005这样
就可以无限制数下去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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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法庭上法官找到的就是真相吗?
我并不太相信
那些法官不过是你们的学长姐 我的学生....
他们是我教的 我了解他们......" 法老幽默语录
孟楠学长注:"法老师这句话不只是挖苦,更是希望你们能将宪法的思维与精神,
用於所有法律的学习中,而不是把宪法只当宪法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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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eoieo:好办法 因为我会忘记自己写到第几篇 218.167.47.192 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