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MAPING (萍妹妹)
看板LawDebate
标题Re: [问题] 包子..看这里
时间Sun Jun 6 18:06:08 2004
※ 引述《hsuanhsuan ()》之铭言:
: ※ 引述《MAMAPING (萍妹妹)》之铭言:
: : 唉呀呀
: : 被小学妹纠正啦
: : 补充说明一下吧
: : 其实不是学妹你说的这样喔
: : 去看看释字第437号
: : 就可以知道能主张1146有两个要件
: : 简单说:: : 「否认」继承权,此其一
: : 「占有遗产」,此其二
: : (详细说明请自行参阅释字437)
: : 所以你说的态样都不对喔
: : 就只能单纯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
: : 还有,是表「见」继承,不是表「现」继承。
: 阿阿阿 那个第四点应该是没有的 抱歉^^"
: 可是阿
: 学长阿 林秀雄说表见继承人也可以ㄝ.....(月旦法学教室第十期 还有上课共笔)
: 我想阿 437解释指的是要件吗??是全部的情况吗?
: 还是只是其中的两个种类 或是系争案件中的例子阿??
: 不懂不懂~~~~(摇头)
我们先来想一下,「表见代理」是怎样的情况
再以此来推论「表见继承」,好吗?
表见代理有几个要件
A:外观上为了「代理」行为...............不然就可能是无权处分啦
B:代理欠缺授权.................表见代理本质上也是「无权代理」
C:行为人有公信外观
..........................应该没有其他要件了吧(怀疑自己中)
那接下来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啥叫做「表见继承」
A:外观上为了「继承」行为........例如说已经办理继承登记
B:继承欠缺依据...................说简单点就是「他没有资格继承」
C:继承人有公信外观..............例如违反真实血缘收养原则的「养子」继承了遗产
那表见继承有没有1146的适用呢?符不符合释字437的两项要件检测呢?
第一个要件是:「否认」继承权
表见继承当然有符合这个要件,因为就表见继承人已经登记继承的部分,实际上就
发生排他的效力。例如本来就只有两兄弟分财产,结果有一个人主张他是养子,也一起
去办理了继承登记,那之後财产要怎样分?如果那人真是养子,就大家一人1/3,不给他
1/3,他还能去法院告状,对两兄弟提出给付之诉。所以说啦,在表见继承人自己主张的
「应继份」内,法律上已经发生「排他」的效力,意即「否认」其他继承人在上开范围
之内的「继承权」。
第二个要件是:「占有遗产」,这必须个案认定。
看到这边应该会得出一个结论
我们当然可能对表见继承人主张1146
那我之前怎没有把他分类呢??
理由很简单,因为表见继承是「僭称继承人」的一种态样,所以我没有另列。
那我又为何说你的例子可能有错??
因为如果像你所举的例子「只是」单纯照顾老先生,是可能生出任何纠纷的
也不会让那位邻居变成表见继承人,当然更不可能动用到1147。因此,你下的标题
没有问题,是例子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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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些我自以为对的看法
不至於混淆了你既有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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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5.55.45
1F:推 hsuanhsuan:我想我大概了解了^^" 谢谢学长罗~~ 61.228.78.106 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