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aboy (该学的还很多)
看板Law-Photo
标题[情报] 水稻一生摄影比赛
时间Wed Jul 9 11:26:59 2003
西螺镇农会办理农业产业文化「水稻一生」系列活动
摄影比赛实施办法
--------------------------------------------------------------------------------
一、宗 旨:
为宣导农村之美,提倡正当娱乐生活艺术化唤起国人对农村的重视,进而关怀
农村各项事务提昇农民营农兴趣
二、辅导单位: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云林县政府
三、主办单位: 西螺镇农会
四、承办单位: 云林县摄影学会
五、协办单位: 西螺镇公所、螺溪摄影俱乐部、传真摄影俱乐部、云光摄影俱
乐部、西螺英文读书会
六、题 材: 水稻一生:整地,播种,育苗,插秧,除草,施肥,喷药,收割,乾燥.
…等。
七、活动日期: 自即日起自由拍摄
八、作品规格: 软片相纸不限厂牌,一律放大5X7寸彩色照片,张数不限,不得电脑
合成、装框 、划线、格放、加色、裱背,连作限四张自行编号黏贴,古老相片亦可。
九、参赛资格: 凡爱好摄影艺术之人士均欢迎参加。
十、收件地点: 云林县西螺镇延平路353号、电话05-5863621、西螺镇农会推广股收
十一、收件日期: 民国92年八月三十一日截止收件,以邮戳为凭。
十二、评审日期: 民国92年九月三日下午1:30分在西螺镇农会公开评审,欢迎参观。
十三、颁奖日开: 另行通知
十四、奖 励: 金牌奖一名:奖金8000元,奖牌乙座。
银牌奖一名:奖金4000元,奖牌乙座。
铜牌奖一名:奖金2000元,奖牌乙座。
优选奖十名:每名奖金1000元,奖牌乙座。
佳作奖二十名:清健有机米及献纳芋香米各1包,奖状乙纸。
十五、附 则:
1. 参赛作品须详填表格资料,贴於作品背面右下方,未曾公开发表作品为限,否则不予评
审。
2. 参赛作品须为本人之作品,如有冒借、抄制、仿冒,拷贝、电脑合成者,取消参赛资格
。信封请注明参加西螺镇农会水稻一生摄影比赛。
3. 凡荣获佳作以上之作品,应无条件提供底片,供主办单位使用,无缴交者取消资格。
4. 得奖作品,主办单位有广告、宣传、刊印、展览之权利,不另给酬,使用权归主办单位
所有,未入选作品均不退件。
5. 凡参赛作品,主办单位将尽保护之责,惟若遇邮寄或天灾地变人力不可抗拒者除外。
6. 本简章各节若有不周之处,主办单位有权修改之,不另行通知,参赛者不得异议。
7. 凡参加本比赛者,即视同遵守本简章之各项规定。
http://www.uart.org.tw/uart/show/tourney/2003/020.htm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50.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