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aboy (该学的还很多)
看板Law-Photo
标题[情报] 魅力金山摄影比赛
时间Wed Jul 9 11:24:50 2003
「魅力金山摄影比赛」简章
一、活动宗旨:为推展台北县金山乡之观光产业,透过影像让民众认识金山乡
丰富的景观资源与文化资产。
二、主办单位:台北县金山乡公所
三、承办单位:自然与生态摄影学会
四、摄影主题:
1.金山八景(烛台双峙、龟岛晓日、水尾泛月、磺港渔火、跳石银澜、竹峰吐雾
、磺嘴烟孔、八烟望洋)(详细说明请见www.csnp.org.tw)
2
.金山乡之地理景观、人文风情、老街建筑、农渔产业等活动。
3.第二届金山甘薯节、金山中元祭等一系列活动。
五、参赛资格:爱好摄影人士均可参加。
六、作品规格:彩色正负片均可,以五×七寸或宽度不超过七寸之彩色相片参赛。
七、参赛办法:参赛作品需依所附之参赛表,详填各项资料後,粘贴於相片背面
,并以挂号邮寄或亲自送达指定地点,并於信封注明「金山之美摄影比赛」字样。
八、收件日期:即日起至九十二年九月卅日止(以收件地之邮戳为凭)
九、收件地点:105台北市八德路三段12巷70弄15号。自然与生态摄影学会收
十、洽询电话:(02)2577-2152,相关讯息请上网www.csnp.org.tw
十一、作品评选:由主承办单位外聘摄影专家组成甄选委员会评选之,比赛作品未达
得奖水准者得以从缺。
十二、得奖公布:九十二年九月底前公布,并具函通知各得奖者。
十三、奖额及奖金:作品品质未达奖项水准者,得以从缺。
1. 金牌奖一件:奖金新台币贰万元整
2. 银牌奖一件:奖金新台币壹万伍仟元整
3. 铜牌奖一件:奖金新台币壹万元整
4. 佳作奖三十件:各得奖金参仟元整
十三、附件:
1. 作品如需退件(除得奖作品外),请同时备妥回邮挂号信封,并写明收件人姓名、
地址,未完整具备前述各项者,不予退件。
2. 得奖之作品,请於规定期限内将作品之原底片,用适当之包装,并以挂号邮寄
或亲自送达指定地点,未缴交原作者取消得奖资格。
3. 参赛得奖作品之完整着作权均归主办单位,但主办单位同意得奖人以复制方式
保留得奖作品,自由使用复制品。
4. 参赛作品需为本人作品,本人需拥有该作品之完整着作权,若有第三人对作品
提出异议,并经主办单位查明属实者,主办单位除取消得奖资格(奖位不予递
补)并追缴奖金外,其违反着作权之法律责任由参赛人自行负责,概与主办单
位无关。
5. 参赛者视同认同本简章之各项规定。
6. 得奖之奖金均依所得税法规定,扣缴所得税。
7. 相关活动讯息可至承办单位网站查询。
http://www.csnp.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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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50.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