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iftivy (漂流叶)
看板Law-Fala
标题奕华的自介
时间Sun Oct 15 01:22:25 2006
各位法垒的学长姐们好~~我是奕华,财二
是小三、允中、大雄、子元、聪仁、怡佩、宇涵、尝训的同学
我星期天的练习都会去,星期三56节总区的课上完过去
不知道经理有什麽责任吗?不然好像也可以当经理
喔对!玮佑学长是我家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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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6.89.147
1F:推 sulumoR:要报学长姐是有风险的 像报陈玮佑就是 10/15 08:31
2F:推 happyland:报陈老师的学妹的话@@.... 10/15 09:22
3F:推 kelvinn:建议把最後一句删除XD 10/15 10:04
4F:推 meles:陈伟佑...嘿嘿 10/15 10:42
5F:推 IVERSONLIN:恶名昭彰啊....... 10/15 12:04
6F:推 happyland:经理是没有任何责任,只有权力(power)的。尽量奴役你的 10/15 22:57
7F:→ happyland:队员吧 他们会任劳任怨的供你差遣的 10/15 22:57
※ 编辑: driftivy 来自: 118.168.25.229 (11/23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