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linO (席林欧)
看板Law-Fala
标题[法律盃] 比赛规则
时间Wed Apr 27 23:36:37 2005
● 赛制规则
1 逾比赛时间开始计算後十分钟内,该队球员未到齐者视同弃权。
2 预赛进行五局或七十分钟,若比赛时间超过七十分钟,以已赛完局判定胜负。
3 两队若分数相同,则比赛延长一局,仍未分出胜负者,则以平手计。
4 裁判有保留该场比赛之权力。
5 预赛三组,各组前二名进入复赛,胜场数相同时比商率(总得分/总失分)。
6 复赛两组,分组第一名进入冠军战,第二名进入季军战。
● 比赛规则
1 好球带之判定,球路径最高点高过打者头部,落下点在长方形区域内。
2 禁止甩棒,全场第一次予以警告,再犯直接判定出局。
3 男生打者一好一坏开始,女生打者一好二坏开始,两好球後击出界外球出局。
4 不可触击短打,触击短打直接判定出局。
5 打者击出球最多推进至二垒,垒上跑者不限,失误死球状态跑者推进一垒。
6 打者击出球时垒上跑者始得起跑,提前起跑由对手提出抗议经裁判认定後,判定出局。
7 守备限十人最少两名女生,打击不限,但须於开赛时告知主审全队总棒次及女生棒次。
8 比赛进行中不得临时增加及更动棒次。
9 球员交换下场,待打击棒次轮转一轮後可再度上场。
10 女生棒次代打代跑限女生。
11 女生打者将球击出内野垒线外一律视为安打。
12 借将一名对手加三分开始比赛,比赛结束前仍未提出者视为无异议。
13 其他一切依照一般慢垒规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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