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sinson (读书人)
看板Law-Basket
标题Re: 抗议!关於司二与法研的比赛,法研应以弃赛论
时间Fri Nov 4 10:06:02 2005
※ 引述《yygbs ( \小帅/ )》之铭言:
: 关於司二与法研之比赛,当日比赛前我们已与主办单位反映,但没有结果
: 赛後再次反映的结果是要重赛
: 本班综合讨论结果以及其它学长们给予的意见
: 认为既已违反比赛规则,所以没有重赛之必要
: 应以弃赛论。
听你的口气 似乎你才是主办单位
既然如此 你们班大可以自己颁给自己一个冠军奖盃
应以冠军论
重赛的结果 我们法研的同学一句话都没说
要重赛也是你们班法篮的学弟自己讲的
我们是听到主办单位说要重赛 我们就觉得那就重赛吧 这也没什麽
现在又说应以弃赛论 还说经过你们班综合讨论
你当我们法研是怎样 随便你们这些人摆布就是了
比赛当时 我猜可能是裁判的疏忽
毕竟他们办比赛的 总是比较辛苦 能够在百忙之中办出比赛
让我们可以运动运动 联络感情 我已经非常感激了
而这也正是这次比赛的宗旨
如果你认为这个比赛是争强斗狠 大家在场上厮杀
然後论谁输赢 那麽我只觉得 这个比赛的格局就小了
如果真的要把这比赛弄得这麽乌烟瘴气
那麽我觉得打不打比赛都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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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52.56
※ 编辑: cosinson 来自: 140.112.152.56 (11/04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