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xtrasensory (觉悟是一切的根本)
看板Law-Basket
标题Re: 抗议!关於司二与法研的比赛,法研应以弃赛论
时间Fri Nov 4 01:12:41 2005
※ 引述《yygbs ( \小帅/ )》之铭言:
: 关於司二与法研之比赛,当日比赛前我们已与主办单位反映,但没有结果
: 赛後再次反映的结果是要重赛
: 本班综合讨论结果以及其它学长们给予的意见
: 认为既已违反比赛规则,所以没有重赛之必要
: 应以弃赛论。
当天你们与主办单位反应,既然尚未讨论出结果,
你们就应该先要求不要进行比赛,
结果比赛你们打了,
比赛完你们不满意协议重赛你们也答应了,
现在你说经过自己班上讨论决定不重赛,
所以就跑来抗议要求对方弃赛,
好像话全部都是你们在讲,有没有别人插嘴的余地?
再者,违反比赛规则这句话是谁说的,
违反了哪一条规则请明文指出,
主办单位都不晓得有这条规则了,又是谁说违反规则的?
导出"应以弃赛论"这个结论更是莫名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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