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itepony (音乐就是力量)
看板Law-Basket
标题Re: 抗议!关於司二与法研的比赛,法研应以弃赛论
时间Fri Nov 4 00:15:14 2005
※ 引述《blackb (安室照片好可爱喔~~~)》之铭言:
: ※ 引述《yygbs ( \小帅/ )》之铭言:
: : 关於司二与法研之比赛,当日比赛前我们已与主办单位反映,但没有结果
: : 赛後再次反映的结果是要重赛
: : 本班综合讨论结果以及其它学长们给予的意见
: : 认为既已违反比赛规则,所以没有重赛之必要
: : 应以弃赛论。
: 老实说,欢乐的法律盃被弄成这样,也实在非常靠杯。
: puma
是啊
法律盃本来就是办给系上所有喜爱篮球的同学
用作课余的交流
所以即便是老师或是毕业的学长想要来打都无所谓
只要能组成队伍
重点是有没有达到学长学弟或同学之间的交流互动
哈
不过要不要那麽讲"法律"啊
大可不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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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龙精神不死 中国人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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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31.13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