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 (古惑律师)
看板Law-Basket
标题Re: 关於台大主办大法盃一事
时间Tue Mar 9 16:38:46 2004
※ 引述《lovecandyh (一万里情路)》之铭言:
: ※ 引述《pa (古惑律师)》之铭言:
: : 一般所谓的分两边,并不包括分组第二的部分,
: : 甚至一般赛制来说,原则上分组第二都「应该」在四强赛的另外一边,
: : 不到冠军赛不会碰面才是。
: : 以下的问题都跟这个有关,
: : 基本上把分组第二跟分组第一排在同一边就是赛程很大的问题。
: 若证明是抽签 PA学长可以就此停住话题
: 若非抽签 我们大会会PO一篇正是文章道歉
: 而这是最大诚意 可以接受吗?
你所说的抽签跟我说的抽签不一样
原则上除了分组第一支外,其他应该都是任意抽签,
而非有限度的排定抽签,
换言之,我们这组第二第三名,应该有机会到四强赛的另一边。
如果你们要坚持这是你们的主场优势,那没什麽好讨论的,
但如纯就赛程的安排来说,这个赛制还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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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的可贵
就在於他们不知道自己是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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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203.6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