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OJOE (吉他手)
看板Law-Basket
标题Re: 版友
时间Tue Mar 9 03:08:03 2004
※ 引述《pa (古惑律师)》之铭言:
: 有个昵称说是「不主办就拿不到冠军」
: 恕我愚昧,不知道在说那个学校,
: 可以请她说明一下吗?
: 也许应该不是在说这次大法盃吧。
: 明年可以去中正打比赛,应该又是件心旷神怡的事
: 好的天气、好的场地,重要的是公平的比赛环境,
过奖了........
如果主办的话 明年欢迎喔^^
: 有胆识的不要只在自己学校逞凶,
: 躲在棉被里面打手机,不是勇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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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3.22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