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rrowFollow (谲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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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申诉] rugalex板主带头违法 不守板规乱判水桶
时间Sat May 28 05:46:28 2011
我只不过直言厉语揭发日语板主不
(合宪)法滥权情事
遭以板规四报复性乱判我水桶而本该当三天冤桶
(其他大骂别人「滚、闭嘴」等的都没事!)
然而我明明没有转录文章却用这条刑期判我七天
法律在板主眼中好像玩具一样任他玩弄
寄信反应也不回
第四条
讨论礼节
不论是新手、老手、高手,发问或是回答,都请维持该有的礼貌,
绝对不可出现轻蔑、谩骂的字眼。违者将予以警告并要求道歉。
若於版主提出道歉要求後的12小时内未道歉,则水桶三天处分。
另,转录任何文章都请经过当事人同意。
如有无断转录情形发生,不管转入或转出,
转录者水桶一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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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6.240
1F:推 FECer:板主已修正处分,是否撤销申诉? 06/02 23:55
2F:→ SorrowFollow:NO,他标题故意不改,小组长认为他有诚心认错吗? 06/03 18:02
※ 编辑: SorrowFollow 来自: 61.230.4.172 (06/06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