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jestic ( )
看板LangService
标题Re: [申诉] 韩国语板板主免职判决疑义
时间Wed Jun 18 14:06:37 2008
※ 引述《albyu ()》之铭言:
: 小组长针对韩国语板事件,判决板主 changwenchi 免职 30 天
: 虽已对板主 changwenchi 进行实质性处罚,但判决内容有数点具有瑕疪
谢谢
: 1. 小组长未处理板主在公开板面上以脏话辱骂板友的问题
: 如同前文举证,板主 changwenchi 以「看林凉」三字国骂於公开板面辱骂板友。
: 以三字经直接於公开场合辱骂他人,已触犯《中华民国刑法》第三百零九条之
: 「公然侮辱罪」。台北地方法院九十一年易字第一六二三号判决,及台北地方
: 法院九十一年简上字第二七二号判决,皆认定辱骂三字经系犯刑法第三百零九
: 条之公然侮辱罪。
: 公然侮辱罪系多数人或不特定人可以共见共闻的状态为判准。在 BBS 系统上,
: 板主以三字经辱骂特定板友显已满足公然侮辱罪之要件。板主於韩国语板上之
: 辱骂行为,非但不合於一般之道德规范,更已触犯刑法,行为严重失当。
: 如此之板主,竟然以「经营有心」做为规避制裁的藉口,实令人无法接受。
: 在 PTT 大部分看板中,若有人身攻击的言词,当以限制剥夺其发言权力等方式
: 于以制裁。更何况是以三字国骂直接赤裸恶意辱骂他人,其身份更是该板的板主。
: 如此行为竟然可以不受小组长组务的制裁,实具极大争议。
既然是公然侮辱,若有该使用者有任何冒犯您之处,请迳行向警察机关或电信警
察报案,小组长这边会全力配合检警调查有关公然侮辱罪的部份。
我这边所能做的,是把他板主权利给拔掉,我们可以看看 30 天後该使用者会不
会再来申请复权;就算申请复权,还有您及其他板友对於其政见还有之前表现做把关
。 我认为他经营有心,是因为在当初开板时,chengwenchi 对於韩语板的付出辛劳
不可抹灭,但其後管理看板方式十分不当。 至於"制裁",我这边对他的处置就是"停
止板主权利 30天",想要再当板主要再过一次我这关。
: 2. 小组长未处理板主在韩国语板恣意删文的问题
: 板主於韩国语板未有任何公告恣意删除板友文章的不当行为,小组长并未於判决
: 书中进行处理。身为板主,在无板规或公告下,对於未违反站规、未有辱骂等违
: 法情事的文章,或仅单纯讨论韩语学习的文章,随意进行删文、劣退等行为,严
: 重侵犯个人及群众的言论自由。板主此等行为,若以「经营有心,方法不利」等
: 藉口搪塞,实属牵强。
我是小组长,不是板主,管理看板事务属於板主之责,我的任务是管理小组内的
板主群,还有协调看板事务。
: 3. 小组长判决之板主复职程序不公
: 板主在涉嫌触犯刑法、并严重妨害言论自由等重大失当行为後,小组长在判决文
: 标题中题为「免职」,而判决文内容却明显仅将板主「停权」30 天,明显矛盾。
: 板主於 30 日停权後,仅需提交政见、板规和说明,就能够无异议恢复板主权利。
: 板主是否真正能维持看板秩序、不再辱骂板友及实施专断行为,皆无任何监督的
: 力量可以确保,等於是将韩语板板众的权益完全扼杀。
: 板主的就任基於民意,由大家连署赞同选出。目前板主在处理板务的手段上已受
: 到全体板友的不信任,如此不受信任之板主,若无经由民意表决的程序即复职,
: 其行政之基础脆弱亦难以服众。是故,小组长的板主复职程序判决极具争议。
: 若板主於 30 日後申请复权,亦应按照新任板主的连署程序,由大家连署赞同板
: 主续任韩国语板板主,方是合乎行政正义之原则。
: 据以上三点,对於小组长关於韩国语板板主 changwenchi 免职一案的判决结果
: 提出申诉,请小组长受理该三点之处理程序瑕疪之申诉。
这里不是全然民主的地方,你提的方式我也想做,但可行吗?
我们就姑且来看,我提出的这项方式,前韩语板板主会不会来申请复权,假设他
真的申请复权了,还有使用者大夥跟我在把关。
做人留一线,日後好相见,changwenchi 这篇也告诉你,你做的实在太过份了,
那些在韩语板有被劣文的人,请 您们 将被设成劣文的信件备份一下,在小组组务板
提出申请取消劣文。 当然,取消劣文不一定百分之百保证一定可行,若有证据指出
被劣文确有闹板行为,则不予取消劣文。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0.250.229.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