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sperdrs (白)
看板Lambda
标题抗议人工生殖法排除同志与单身声明稿
时间Tue Mar 6 15:28:55 2007
抗议人工生殖法排除同志与单身声明稿
女同志要搞大肚子争取生育权
《人工生殖法》於3/5日过关了,不仅排除单亲、单身和同志,甚至排除
不孕夫妻以外之人使用捐赠之精卵的可能,看似正面的立法,为了不孕夫妻的福利,
却忽视了夫妻以外的人也有生育权!
依目前法令仅限男女得以结为夫妻,在政府和宗教团体的打压下,
同志伴侣尚不得结婚,无法使用人工生殖技术,连捐赠之精卵也必须偷偷摸摸。
然而在女同志妈妈联盟社群中,我们发现实际的状况是:
女同志因渴望拥有下一代,故私下拜托医生以人工生殖技术协助,
花了整整比一般不孕夫妻多十多倍的价钱及冒着风险,
才得以取得捐赠之精子生下小孩;
也有自行前往国外取得精子生下小孩者;
甚至越来越多的年轻同志伴侣在MSN社群及网路刊物上询问
如何使用「自我注射」这种人工生殖的方式进行生育 ,
并且有规划的进行中…,可以预见的是,
即使政府继续排除、漠视同志想要生育子女的渴望,
使用人工生殖的同志依然是前仆後继,这样的同志家庭人数也将越来越多…。
按照甫通过之立法,我们要问是否单亲、单身与同志即不适任当父母?
目前社会上单亲家庭不在少数,单亲家庭的小孩一样可以感受到父亲或母亲的爱。
同志家庭也事实上存在着,拉妈报 的「封面人物」专访中
曾访问使用人工协助生殖的女同志妈妈、女男同志协议结婚、
TS(跨性别)人士发挥爱心至育幼院认养小孩、拉妈伴侣家庭、同志小孩等,
我们看到同志家庭的小孩一样可爱并且更有尊重多元的包容心与敏感度。
同志、单亲与单身并非不适合扶养小孩,而是社会上刻板印象与偏见,
阻碍多元家庭的正面发展。
日前人工生殖法一读时,我们曾致函於修法之立委,
在二读时於妇女团体「多元家庭的修法观点」会议上提出声明 ,
「使用人工生殖技术属生育权与组成家庭的方式之一,不应排除单身或同志」,
并考量如女同志使用人工生殖技术後生下之小孩与其伴侣并无法律上之关系,
抑或生母死亡後小孩亲权归属问题,
故「建议收养制度兼采『同志伴侣共同收养』及『第二父母之收养』」。
关於人工生殖,民法亲属编中有规定非婚生子女部份,
也就是说其实生育这件事未必要「夫妻」。
大法官释字第五五四号解释:「婚姻与家庭为社会形成与发展之基础,
受宪法制度性保障(参照大法官释字第三六二号、第五五二号解释)。
婚姻制度植基於人格自由,具有维护人伦秩序、男女平等、养育子女等社会性功能」,
同志无法结婚也无法使用人工协助生殖技术怀有自己小孩,
这是彻底剥夺同志的生育权更是严重侵害人格自由这项基本人权!
在此我们呼吁政府与有关单位应尽速检讨家庭政策与亲子关系法,不
但要立即修正排除同志、单亲与单身使用人工协助生殖技术的歧视性立法,
更应该给予同志家庭实质积极的保障(给予反歧视的保障),
俾保障宪法所赋予之基本人权。
面对政府长期漠视同志组成家庭、剥夺同志拥有生育的权利,
我们将继续推广有关「自我注射」的人工生殖方式,用肚子讨回自己的权益。
联络人:小波0925691888、祥0968596208
发起团体:女同志妈妈联盟MSN社群、LaMaNews拉妈报
连署团体:中央性/别研究室、
台湾性别人权协会、
台湾同志谘询热线、
中央酷儿女研、
玄奘性别文化研究社、
台中同心圆、、、(陆续增加中)
--
精品拍卖~~
诚徵有缘人~~~
http://www.wretch.cc/blog/csperdrs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0.179.154
1F:→ csperdrs:请帮忙转贴 欢迎连署 03/06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