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ystalboys (采)
看板Lambda
标题[请益]生育保健法草案...
时间Tue Nov 7 01:26:09 2006
我目前只看到这个(在女人健康网找到的)
比较清楚说明"现"况的,但我还是觉得很模糊...
看了其他依些讨论,我觉得我还是没办法真心连署
我觉得"三天"其实不坏(六天有点久),
如果是真的很专业也很友善的"谘询"(多一点意见啊)的话。
如果是"思考",就等於认为孕妇在之前没思考过我是完全不同意这种名称的。
可是我决更重要的是...像结扎或堕胎需要配偶或父母签署这问题,
还有已婚未婚未成年是否都需要其他人同意或专业谘询
配套措施(教育、谘询中心)等等...
因为我之前都没办法去参加论坛,在网路上也没搜到清楚的资料...
有没有更清楚一点的东西...关於这法案。
修法现况:
目前生育保健法各版本的现况如下:
一、政院版:在多次更名後,行政院版目前亦更名为「生育保健法」,并於2003
年8月27日送院会讨论,但卫生署长陈建仁署长主动撤回,表示将在一个月内重新修订,
重新送至行政院。其後在陈其南政务委员所召开的会议中,台湾女人连线前理事长黄淑英
提出为顾及「生命权」与「身体自主权」,建议怀孕三个月内的妇女应有人工流产的选择
权,而行政院亦依照其建议修改其优生保健法。在经由多次的讨论後,行政院卫生署於
2005年提出了最新的优生保健法版本-目前亦改名为:生育保健法。草案中规定妇女如要
实施人工流产不需由先生同意,但需告知先生,并经由强制谘商及五日思考後,才可依其
自愿施行人工流产。
二、妇女团体的生育保健法在经由妇女团体多次的讨论与修改条文後,将於本会
期请黄淑英立委送入立法院。
三、宗教团体版目前由林岱桦立委於2004年9月代为提案并通过一读并已经交付卫
环委员会。此版本将现行条文第九条第六款之规定增加堕胎前六日的思考期以及强制辅导
谘商。
四、杨丽环立委亦提出了优生保健法的修正条文,除在人工流产前加入六天思考
期及谘商、严格限制了人工流产的条件,并增加了生育补助、托育设备及育婴津贴的给付
等,另外,在杨委员的版本中特别将「守贞到结婚的性教育」新增至优生保健法。
http://www.twh.org.tw/11/02.asp
这很久以前的资料啊(我找资料的能力很弱啊 囧)...光看团体声明,我无法下判断的。
希望有其他清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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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16.57
1F:推 pikapi:重点应该在"强制"的思考谘商期 而非思考谘商本身的问题 11/07 01:35
2F:→ pikapi:提供资源没有什麽错 但不应强制规定与限制其自由选择的权力 11/07 01:36
3F:推 Crystalboys:其实我觉得除了未成年以外,其他都不需要强制谘询 11/07 01:49
4F:→ claire920:礼拜三晚上还有一场论坛 11/07 13:16
5F:→ claire920:至於我们反对的论点放在网路连署上有声明书 11/07 13:17
6F:→ claire920:我不知道你不清楚的点在哪里所以不知道要怎麽回你 11/07 13:17
7F:→ claire920:有没有空私下聊一下 会比较清楚 11/07 13:18
8F:推 blowfish:重点不是天数,也不是谘询。 11/07 14:25
9F:推 Crystalboys:去了论坛大概了解主要在反什麽^^b不过我还是要再想想 11/10 20:41
10F:推 puratre:大采~~~~我是小慈(呼唤) 11/11 00:48
11F:推 Crystalboys:是小慈也~~~抱XDDD 11/11 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