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4.11
联合晚报社论
「目的」不能合理化「手段」
「天啊!」这样的人兽交图片竟然出现在教育部主管的台湾学术网路上。
教育部官员震惊之余,除了喊卡,亦函请中央大学对当事人何春蕤教授适
当处置,还将提送教育部两性平等委员会议处。
何教授长期主持中大性/别研究室,阐扬情慾解放,推动两性平等不遗余
力,虽历经多次极具争议的论辩事件,都不像这次严重踢到铁板。以语出
惊人的姿态,鼓励男女「要性高潮、不要性骚扰」;从女权立场、以左派
观点强化情色研究的学术自主和自由;甚至挺身而出为性工作者的工作权
声援,为性产业的获得正视打拚。何教授无论对女性主义教育、对两性平
等扎根,一直都站在尖端的浪头上。但这次会不会反被巨浪吞噬呢?
「动物恋」确实存在,也是有待研究的社会现象,何教授在张贴网页上声
明了不鼓励违法行为,站在学术研究立场,既有明确告知,似乎研究的自
主和自由已不容侵犯。然而,学术研究的社会责任恐不止於此。就像某一
家八卦周刊「附赠」璩美凤性爱光碟引起争议一样,新闻报导固然符合民
众知的权利,但附赠光碟则是明确侵犯个人权利。同样,当网页上毫不遮
掩,赤裸裸呈现人兽交影像图片,难道就不用负社会和法律责任?
可见,问题症结不在学术研究自由与否,而在表达方式、表述形式是否自
我克制。当手段逾越了法律规范,再怎样崇高理想的目的,也不能为其可
能的误导合理化。教育部官员乃至社会大众的惊愕,关键即在此。何教授
应该可以就此做一些反省。至於要趁此机会,让卫道人士反扑则大可不
必。毕竟,性的禁忌和突破,是多年来台湾社会进步的指标之一,只能前
进,不可倒退!
【2003/04/11 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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