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iichirou (水曜日的情事)
看板Lakers
标题[团购後续] 刚刚从法院回来
时间Thu Aug 28 16:59:08 2008
先跟湖人板上的各位说声抱歉 这应该是我针对这次事件最後一篇发文
不好意思再占用板面 以後事情发展大概都用私信或在此篇推文来讲了
先讲结论 可以用诈欺罪提出刑事告诉 省事省钱
根据今天跟黄书记官请教的结果 由於我们真的有汇钱出去给smaillove
由smaillove跟drunken交涉购买事宜 因此提出告诉是不用担心构成诬告的
再者 如果我们今天不是要钱就是要货 势必要打民事诉讼
单纯以民事诉讼来说 原告必须提出许多被告的身家资料
以我们这些平常不当记者的一般人 想要得知对方的这些资讯
还是得靠徵信社 这花费比要讨回来的钱多更多
提出刑事诉讼 由拥有权限的检察官为我们调查
对於将来民事诉讼的帮助会非常非常大
还有民事诉讼除了要举证之外 更要诉讼费
但刑事诉讼却是完全免费 除了买提告纸(就是写原告资料跟被告资料的那张)的3元
我们不用负担任何费用 如果是按铃申告的话 好像连这3元都可以省了....
至於要告drunken的部份 由於我们跟他没有直接关系
钱并非由我们的帐户到他的帐户 因此到时若他真的否认 我们也很难有何作为
另据书记官的意见 似乎有诈欺跟共同诈欺两种告法
但後者就会把rickykobe牵扯进来 就我个人来说我可能不会这样告
因此目前状况就是看谁要跟我一起去台北地方法院按铃申告
或是合起来填上述的提告纸 然後等待检察官发传票
应该要跑几次法院 所以最好是人在台北的团购者会比较方便
法院也有委任状可以填 想要告的人也可以委托就是了
书记官说 提告是大家的权利 如果不想把钱要回来而拒绝提告
那也是各位的自由 一切就看各位自己的意思
这件事的真相到底是怎样 还是要靠刑事诉讼来找出来
所以她建议我提告 不管结果如何 大家总要出来在法庭上说个清楚
跑法院得到的资讯大致如上 如果有什麽想问的可以推文推在下面
或是直接寄信给我 提告与否 我大概下礼拜会做出个人的决定
再次为占用板面说声抱歉
P.S. 附带一提 委托状就是让你因事无法出庭的状况下
可以请知情的人代为出庭 这对外县市的人应该帮助很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8.25.130
1F:推 true0422:就法律问一下,所以只要有人不想提告,就不能提告吗? 08/28 17:00
不会 书记官说想告的人就可以告 不会绑在一起
2F:推 hasebe:不可能设计绑在一起啦,真这样也设计太差了XD 08/28 17:04
3F:推 true0422:我单纯觉得,东西应该是卡在海关!与其花时间控告,有方法 08/28 17:05
4F:→ true0422:去查海关那边吗? 海关查询的结果,我觉得对这件很关键! 08/28 17:06
对 我也想查海关 但现在的状况不走法律途径好像没别招了 加上smaillove不想告
要突破 就只好由我这边来告
5F:推 true0422:所以你的意思是利用法律力量去强迫查海关那边妈? 08/28 17:08
我不知道查不查得到 但是这是我能想到不陷在这边唯一的方法
6F:推 hasebe:辛苦E兄了,以我这旁观者来看,您做的是正确地XD 08/28 17:12
感谢 不论结果如何 都谢谢这一段时间大家给的意见
7F:推 true0422:不管怎样,你跟S大还有所有帮忙的人都辛苦了! 08/28 17:20
8F:→ true0422:期望会有个大家都满意的结果,希望是该死的海关卡住了! 08/28 17:21
9F:→ LoadUp:终於有比较清楚的感觉 希望有个圆满的结果 08/28 17:21
10F:推 goldenlen:海关...可能要从LA的商店着手吧??不知他们甩不甩... 08/28 17:22
11F:推 hasebe:我觉得会卡应该是卡在国内的,但老实说... 08/28 17:27
12F:→ hasebe:目前感觉没卡在那的机率不小XD 08/28 17:27
13F:→ hasebe:不过至少踏出第一步了,希望事情能水落石出 08/28 17:28
14F:推 ptorbflqru:s曾在推文中说他很在乎自己的清白 自己又不对d提告 08/28 18:23
15F:→ ptorbflqru:本来团购主购就是吃力不讨好的事 08/28 18:24
16F:→ ptorbflqru:弄好没人赞赏 打破去要赔 08/28 18:24
17F:→ ptorbflqru: 却 08/28 18:25
18F:→ ptorbflqru:现在出事 没半个人负责 只有摊手 谁会爽 08/28 18:25
19F:→ smaillove:楼上干麻自D文章了 没备分到.... 08/28 18:28
20F:推 smartpcdde:辛苦辛苦 08/28 18:41
21F:→ fukobe:这篇才是正确的解决之道...= =b 08/28 19:03
22F:→ shepell:告诉对人和对事都是不可分 所以只要有一个提告诉 效力就会 08/28 19:21
23F:→ shepell:及於s和d和整件事 一个人去告和十个人去告是一样的 08/28 19:21
24F:→ shepell:刑事诉讼最方便在於 免裁判费 和 检方帮你找人 上面一堆人 08/28 19:22
25F:→ shepell:说签结说的那麽顺口 我不知道是做了几年实务还是怎样 08/28 19:22
26F:→ shepell:但是最终你要要钱 还是得回到民事诉讼 所以在侦查程序中必 08/28 19:23
27F:→ shepell:需要有人跟检方保持一定程度的沟通 或是(如果)找到人提附 08/28 19:23
28F:→ shepell:带民事诉讼 08/28 19:24
感谢您的意见! 我真的对法律跟诉讼程序不太懂 有机会再向您请教
29F:推 JFCC:..s大 不是都说 他会去警察局备案了= =就说他那阵子也很忙阿 08/28 19:28
30F:推 buso:有一种东西,叫做"他字案"..... 08/28 19:35
31F:推 zrror:推 e大也辛苦了... 08/28 19:37
32F:→ shepell:如果b大要教我什麽叫他字案我愿闻其详 如果你认为我没听过 08/28 19:40
33F:→ shepell:然後你做过实务 08/28 19:41
34F:推 Kreen:你也辛苦了~ 08/28 20:06
35F:推 ohnaoh:推 感谢 辛苦了~ 08/28 20:16
36F:→ youaresuck:推荐这个敢说敢做的人 08/28 20:21
37F:推 fukobe:再推一次...这篇推文应该要比较高才对..== ==..谢e真男人 08/28 20:38
38F:推 flyintmtc:推~! 该做些甚麽的人就寻求事情的解决之道吧~ 08/28 20:39
※ 编辑: Eiichirou 来自: 118.168.24.171 (08/28 21:31)
39F:推 JFCC:再推一个~! 08/29 00:20
40F:推 dreamwinds:认真负责 08/29 00:51
41F:→ boral:诬告是针对"事实" "法律"是由法官决定 08/29 22:39
42F:推 jajacat:辛苦了 08/29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