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val (无谓)
看板Lakers
标题Re: 今天的苹果报!
时间Thu Aug 5 13:10:45 2004
苹果的这篇稿子是从 Sports Illustarted 网站上的文章改写的
(
http://sportsillustrated.cnn.com/2004/magazine/08/03/scorecard0809/?cnn=yes)
从文中用到 "碳酸饮料," 事情发生後女子 "逃到" 大欧豪宅内及打电话给母亲等情节
都是美联社的通用稿中没有提到的
尽管如此, 但苹果嘛
还是把他写得像故事一样精采, 加油添醋许多, 也略过一些妨碍故事连贯性的情节, 另外
有些地方也写错了 (或是翻太快没看清楚, 反正编辑也不在意)
以下是 SI 和苹果两个稿子的对照 :
.Bryant then cornered her and groped her private parts.
(Kobe随即利用高大身材将A女一步步逼到庭院角落,并上下其手抚摸她的私处)
"corner" 跟 "grope" 两个字本来没那麽活灵活现, 毕竟 SI 再怎麽堕落也不会像写色情
小说的开头处理文章 ... 中文的用语参杂了译者自己的想像
.She says Bryant laughed as she pushed him away.
(A女试着用力推开Kobe,然而他却笑得更开心)
国中英文应该都能看得懂且翻得比这位先生更正确. 哪来的 "试着," 又哪来的 "更" 呢?
听起来好像 Kobe 之前在摸的表情就相当淫秽.
.The next day, the woman says, she received a call from a man who said he was
an associate of Bryant's, apologizing for Bryant's behavior.
(隔天,A女接获自称是Kobe好友的电话,表示Kobe对昨晚的不礼貌举止深感抱歉)
"对 Kobe 昨晚的举止" 和 "Kobe 对昨晚的举止" 是不同两回事, 对吗?
而原文又偏向哪个意思?
.SI 文中报导事件发生时有另一位男性在场, 不过对苹果来说这可能太煞风景了
※ 引述《Bruce777 (Aither...)》之铭言:
: 今天苹果报的报导...
: http://www.appledaily.com.tw/template/twapple/art_main.cfm?loc=TP&sec_id=10&showdate=20040805&art_id=1136053
: 有个女侍要出来指控 Kobe 曾对她性骚扰,
她不愿出庭. 甚至有人说福斯 (Fox) 报导女子届时如果要出庭将会说她什麽都不记得了 -
- 这点待查证.
: 更重要的是这与之前的指控(Kobe 的行为模式)相符。
有种观点是当女子将 Kobe 推开时, Kobe 也就没怎样了
那麽照这种行为模式 2003 年 6 月 30 日晚上, 如果女方对他说不, Kobe 是不是也就该
停止了呢? 当然两者的情况不同, 做这种推论未免有过份化约之嫌. 不过这边的行为模式
若照检方的方向去推说服力薄弱.
另外根据科罗拉多法庭的程序惯例, 过往的 "bad acts"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将不会为检
方在法庭上使用, Mark Hurlbert 之前就表示他们不会将此在开庭时拿出来.
其实真的要传唤 Shaq 出庭也是不太知道要干嘛. 问他那天晚上什麽东西最好吃吗?
: 还说必要时会传唤「大欧」来作证人...
: 情况实在越来越复杂了。
: 该不会欧布对决首战不是在篮球场上,改到法庭上呀!
提供一点意见做参考
如果你真的关心 Kobe Bryant 官司案发展的话
请上国外网站或是湖人迷的论坛 (lakersground, clublakers...)
这些台湾的记者跟你一样不过是看稿子 (只限於前者) 然後生出一篇稿子
他们泰半对文本的解读甚至不如你
然後他们在必须要写出他们认为读者会看得津津有味的东西情况下难免会加油添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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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203.50
※ 编辑: aval 来自: 61.228.203.50 (08/05 13:18)
1F:推 kkkhsu:推阿 台湾媒体一向是这样...愚蠢 140.112.250.169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