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emi (艹子)
看板L_TradeCente
标题[申诉] forsale板水桶劣文不服
时间Fri Sep 2 19:17:10 2011
标题 [申诉] forsale 板 水桶劣文 不服
1.申诉人ID:joemi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者:ChanelN5
(b)文章编号:[公告] 水桶公告:Joemi(我不知道怎麽弄编号= =")
3.被申诉之判决︰
劣文退回(贩卖违禁品)[票券] 台北 地球村美日语上课证私转
请不要钻板规漏洞。
也请不要瓜田李下,做出可能引起买卖纠纷的事情。
有证明就写明白,没有就请不要po文。
贩卖违禁品。
该文劣退+水桶30天。
有问题请来信询问板主。
本文收入。
4.不服理由︰
(1)有看过版规,我租上课证已经一段时间了(2008-2011),多次发文,
都是在板上,之前都没有被水桶,且有多次成交经验,
当日更信内文所以自行删除之前的文章重发,此非首发。
(2)且在GVO版上,课程私下转让是允许的(请见GVO版置底文),
两次出租成功都是在此版,信用无虑,且并非黄牛买卖,
而是有计画的回收、出租及己用,所有者都是我。
已经在文中写到正在使用中,并且连在哪里申办,在哪里使用,
该物使用期限,请假次数,如何取得,如何买卖,
我什麽都写了,就差我的身分证字号等个资,
版主的回应是「你写的,都跟板规无关」。
最後终於我问我真的不懂版主倒底要多详细的证明?
还是必须放上版主规定的什麽语法,才算合法?
版主的回应是「我有该证所属机构的同意转让证明,并可供买家查验」。
好我终於明白了,原来要有这句出现,可是谁知道啊!????
(3)此版主一再强调要我理解新版规就是新版规,
但是现在的重点是:之前这样的行为是被允许无虑的,
再看几次的新版规也是一样,「我根本不会知道这样是主观不被允许的」,
个人判断和解读不同,我认为有完全依板主或个人自由心证情节内容决定严重与否,
没有公道,没有讨论空间,
版主的回应是「别的板怎麽做 forsale不讨论」,我是初犯即马上水桶兼劣文,
版主的回应是「也没有认知符不符合的问题,你只要一开始在文章中注明
"我有该证所属机构的同意转让证明,并可供买家查验",你的文章就不会有问题」,
我愿意改进,可是版主连警告都不警告,就给我水桶兼劣文,
我连在置底反映问题的权利都没有。
(4)最後我表示因为我直接被劣退水桶,无法在版上留言,
版主表示「我们的信件往来 已经都有转达给lucif板主,
所以你的反映板主们都知道,要不要修改相关规定
必须要一段时间後 根据板上的需要作考量」,
有询问过ChanelN5不知判得如何,等到今天了,因为心中仍感到委屈不服,
所以到此版反映。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因为我每次在版上PO新的文章就会删除之前的文章,所以没有...。
但是我有成功交易的买家们,可证明我的诚信以及在版上确实PO过文,
若组长有需要,我愿意私下提供给组长,在此公开她人隐私较不便,
谢谢您拨冗看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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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出爱的人,注定孤独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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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1.157.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