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if40931 (麦当蹦)
看板L_TradeCente
标题Re: [申诉] 关於forsale版被删文及劣文判定有疑问
时间Sun Jul 24 15:22:42 2011
forsale版规微调是我跟被你申诉的版主一起讨论出来的
这篇我要回一下= =
要不要劣退你我们也讨论过,我是同意劣退的。
※ 引述《amorphous (没动力了)》之铭言:
: ※ 引述《ChanelN5 (ROFLMAO)》之铭言:
: : forsale是买卖板
: : 每一篇文章都是买卖文 只要摆出来的东西 不是要买就是要卖
: 不能这样推论 "只要" 文章内所写所描述的就是要买要卖吧?
: 版主若真要玩文字游戏
: 那就用之前很热门议题反问版主
: 太阳饼 有太阳吗? 老婆饼有老婆吗 ?
太阳饼就是太阳饼,这样的话你放"耳"温枪我们也可以说你卖耳朵?
不要扯开话题好吗?
既然不是要卖的东西你放进文章干嘛?
而且你之前的文章也摆明了你耳温枪就是要卖。
姑且不说你之前的文章,版友告诉你说不行卖,你按个Ctrl+y消除耳温枪这着个项目会比
打上"这不是要卖的喔"还难吗?
我只是很想问"不卖你摆上来干嘛?"
: : amorphous板友既然不想卖这样东西
: : 为什麽要把东西摆在文章里面? 然後又特别注明"这不是要卖的喔"
: : 如果不卖 又明知此属违禁品 为何不直接删除该项?
: : 反而花心思去多加那一句话 造成这该文界线不清 似合法又似乎不合法?
: : 板主们认为他如此做法 是有意规避板规 偷渡买卖的嫌疑
: : 反正 他把东西摆出来 就是在告知其他板友 他有这样东西
: : 有人看到了 自然会私下站内信问 这些板主们也查不到
: 那你可问看看 我是不是都这样回覆询问的版友 =>不好意思喔 这没有要贩售喔
: 若版主能提出佐证给组务人员
: 那我无话可说
: 但若提不出
: 是否该还给版友清白呢
: 甚至版主你们也可以来钓鱼看看
: 我是否有要贩受这一项目呢?
你私下怎麽回覆我们不想管= =
我们只有看到你在forsale摆上了禁卖物品
: : 技术上来说 他的确看起来"似乎"没有违规
: 版主您自己都说了
: 既然"没有违规"
: 那何来劣文与删文呢
C版主是说"似乎"没有违规
唷乎~~你看到了吗?
: 当然这是彼此歧见所在,所以才来这里向组务人员申诉
: : 再者 如果此板友明知故犯 放了一个违禁品在文章里
: : 只是因为加注了"这不是要卖的喔" 板主们就轻判
: : 那如此以後 其他板友是不是可以依样画葫芦?
: : 大家有想卖的违禁品都放上来 然後只要再加注"这不是要卖的喔"
: : 那大家都可以被无罪推论了?
: : 此例一开 板主们以後又如何维持板上秩序?
: : 平常只要任何是法令禁止的东西 板主们一定都直接劣退该文+水桶30天
: : 不管事後发文者来信解释发文前是否知道该商品属违禁品
: : 就算不知情 文章还是发了出去 还是违了法 所以一定都维持原判
: : amorphous板友如此作法 是明摆着故意游走在法律边缘
: : 做为买卖板的板主 当然更要守住这条防线
: 版主维护防线这一点着实值得鼓励
: 倘若版主 觉得上述行为不妥,也有违反版规之嫌
: 那是否应该在版规上修正
: 在通知板友
说了你是开先例啊,没有人这样子摆出禁卖物品又说"这不是要卖的喔"
你 是 第 一 个 。
: 但您在未修改版规之前
: 只是因为个人(或是几个人)私心想法
: 这样做合理吗?
: 民主之所以伟大
: 连国家的法律都要行政机关修正过後
: 再经立法机关三读通过才能执行
: 我们并不是极权或是独裁社会,不是吗?
: 举例来说
: 执法人员若是"自觉"为了维护社会治安
: 过度使用公权力
: 虽然表面上是替大多数人守住正义
: 但若完全没有法源依据甚至违背宪法赋予人民的权益
: 这反倒是这位执法人员违法滥权,不是吗?
: 这也是向组务人员申诉的理由
: 谢谢小组长
: : 才不会因为少数人有意无意的违规 影响到这个平台所有人的权利
: : 以上为板主们维持原判 处他劣退该文+水桶30天的理由
: : 谢谢小组长
後面太深奥了我看不懂。
我的结论是,你之前的文章耳温枪就是要卖的,不卖了就要删掉。
摆出来版主就会认为你是要卖的,这里是"买卖板"。
forsale是一个交易平台,是个会影响到现实生活的。
所以版主们才会严格把关看待每一篇文章。
我同意维持ChanelN5版主的劣退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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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lucif40931 来自: 118.231.79.13 (07/24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