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nelN5 (ROFLMAO)
看板L_TradeCente
标题Re: [申诉] 关於forsale版被删文及劣文判定有疑问
时间Sun Jul 24 14:49:45 2011
※ 引述《amorphous (没动力了)》之铭言:
: ※ 引述《ChanelN5 (ROFLMAO)》之铭言:
: : forsale是买卖板
: : 每一篇文章都是买卖文 只要摆出来的东西 不是要买就是要卖
: 不能这样推论 "只要" 文章内所写所描述的就是要买要卖吧?
什麽推论?
这里的确是买卖板 哪一篇文章不是有要买的商品 或有要卖的商品?
最多偶尔出现一两篇赠送的吧
还是你在forsale看到哪一篇文章是在写星座? 写徵友? 写心情?
: 版主若真要玩文字游戏
: 那就用之前很热门议题反问版主
: 太阳饼 有太阳吗? 老婆饼有老婆吗 ?
可以不要谬论吗?
: : amorphous板友既然不想卖这样东西
: : 为什麽要把东西摆在文章里面? 然後又特别注明"这不是要卖的喔"
: : 如果不卖 又明知此属违禁品 为何不直接删除该项?
: : 反而花心思去多加那一句话 造成这该文界线不清 似合法又似乎不合法?
: : 板主们认为他如此做法 是有意规避板规 偷渡买卖的嫌疑
: : 反正 他把东西摆出来 就是在告知其他板友 他有这样东西
: : 有人看到了 自然会私下站内信问 这些板主们也查不到
: 那你可问看看 我是不是都这样回覆询问的版友 =>不好意思喔 这没有要贩售喔
: 若版主能提出佐证给组务人员
: 那我无话可说
: 但若提不出
: 是否该还给版友清白呢
: 甚至版主你们也可以来钓鱼看看
: 我是否有要贩受这一项目呢?
你私下要做什麽 板主们管不到 也不会去管
可是原则就是请不要利用这个平台为媒介
: : 技术上来说 他的确看起来"似乎"没有违规
: 版主您自己都说了
: 既然"没有违规"
请不要断章取义
我前面也说了该文是"似乎合法又似乎不合法"的文章
: 那何来劣文与删文呢
: 当然这是彼此歧见所在,所以才来这里向组务人员申诉
: : 再者 如果此板友明知故犯 放了一个违禁品在文章里
: : 只是因为加注了"这不是要卖的喔" 板主们就轻判
: : 那如此以後 其他板友是不是可以依样画葫芦?
: : 大家有想卖的违禁品都放上来 然後只要再加注"这不是要卖的喔"
: : 那大家都可以被无罪推论了?
: : 此例一开 板主们以後又如何维持板上秩序?
: : 平常只要任何是法令禁止的东西 板主们一定都直接劣退该文+水桶30天
: : 不管事後发文者来信解释发文前是否知道该商品属违禁品
: : 就算不知情 文章还是发了出去 还是违了法 所以一定都维持原判
: : amorphous板友如此作法 是明摆着故意游走在法律边缘
: : 做为买卖板的板主 当然更要守住这条防线
: 版主维护防线这一点着实值得鼓励
: 倘若版主 觉得上述行为不妥,也有违反版规之嫌
: 那是否应该在版规上修正
: 在通知板友
: 但您在未修改版规之前
板规从来没有这个问题
并没有人像你这样发文
并没有人故意写一个违禁品
然後又加注"这不是要卖的喔"
这些板规是行之有年的
为什麽你一来发文就出现这种问题?
问题到底在於谁?
为什麽别人没这种问题?
: 只是因为个人(或是几个人)私心想法
: 这样做合理吗?
: 民主之所以伟大
: 连国家的法律都要行政机关修正过後
: 再经立法机关三读通过才能执行
: 我们并不是极权或是独裁社会,不是吗?
: 举例来说
: 执法人员若是"自觉"为了维护社会治安
: 过度使用公权力
: 虽然表面上是替大多数人守住正义
: 但若完全没有法源依据甚至违背宪法赋予人民的权益
: 这反倒是这位执法人员违法滥权,不是吗?
随便吧 你觉得我们滥权就滥权
我们只是尽该尽的责任 做好把关
不然等到被检举违反了药事法 就已经来不及了
: 这也是向组务人员申诉的理由
: 谢谢小组长
很不好意思 造成小组长的困扰
: : 才不会因为少数人有意无意的违规 影响到这个平台所有人的权利
: : 以上为板主们维持原判 处他劣退该文+水桶30天的理由
: : 谢谢小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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