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vetteG (鸟)
看板L_TradeCente
标题Re: [申诉] Chat82gether部份板规不适当
时间Thu Nov 18 17:05:55 2010
我必须重申,hana2231大您误解我的意思,
我根本就没有打算针对您对我水桶这件事情做任何的辩解
我只是想就板规这件事情有一些模糊地带做一个讨论,
根本就没有所谓您对我的指控-->
「还是为了表示被水桶很无辜,版主故意让您被水桶?」
既然您提出我寄给您的信做讨论
我也可以再次强调
首先 第一封信我提到我被s这件事情,跟你们说我根本没有看到我被S就删文
结果您的回应
作者 hana2231 (我包出了一只乌龟)
标题 Re: 请勿自行删除s标记之文章
时间 Thu Nov 11 12:47:17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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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删文重po算是手动置底 一样要水桶的哦
如有需要请按大E修文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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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问上述回应有符合任何板友的需要?
我需要的是您跟我解释我没看到我被S而删文
你们S动作太快,结果你来个鸡同鸭讲!
接下来第二封,
我把我的建议告诉你们,认为你们应该给予po文者缓冲时间,
你的回应又更扯了,
作者 hana2231 (我包出了一只乌龟)
标题 Re: 请勿自行删除s标记之文章
时间 Thu Nov 11 17:24:58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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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转让--◇ 时限并无规定
◇ 食品必须注明保存期限
◇ 3天一po 违者删文+水桶3天 以日期为准 (ex.6/1转让 6/4才可再度转让)
◇ 一天内要有主购/转让者推文证明 违者删文且三天後才可重po
◇ 同团同主购之物品 请合并於一篇转让文转让 违者删文
◇ 须详细列出转让价格计算&物品现状 违者直接删文(无修文时间之缓冲期)
国际运费也须详列出算式 未列出者一律视为未详列价格计算
◇ 须写明合购文之"完整"的标题及在合购板po文的日期(请参考
#1C4xLXZW)
(若合购文已被洗掉 可去合购板z-6-13搜寻)
ex.原ptt合购板跟团主购ID:eatfish
原合购文/转让文之标题:[食物] 热呼呼的猫鱼爸爸-古亭/新竹/邮寄
原合购文/转让文在合购板/洽特板上之po文日期:6/14
1.禁止--◇ 自行购买後转让/认领/交换/赠送 违者劣退+终身水桶
◇ 未徵满而开团(凑数量/折扣)後 转让/认领/交换/赠送 违者删文
◇ 非ptt合购板合购物品转让/认领/交换/赠送 或冒充团员/主购证明
违者劣退+终身水桶
(假冒推文之劣文篇数计算为"在洽特板上有假冒推文之转让文的篇数")
◇ 转让/认领/交换/赠送代po合购文团物品 违者删文
◇ 代po转让文 违者删文+水桶三天
◇ 买低卖高...等牟利行为 违者劣退+终身水桶
◇ 徵求物品 违者删文
◇ 询问线上购物(网拍 pchome等) or 非本板处理之范畴 违者删文
◇ 广告文 违者劣退+终身水桶
◇ 试吃心得文 违者删文 为若累犯删文+劣退
◇ 抄袭他人之文章 违者水桶七天
◇ 注音文、一行文、无意义战文、人身攻击、擅自公布个人资料or信件
◇ 非板主使用[公告]标题 违者删文
◇ 删除"S"标记文章、旧的转让/认领文章
◇ 仿品之转让(仿单定义请参考
#1C59vDME) 违者删文 若为累犯则水桶3天
累犯罚则是以篇数计算 并非以"相同物品"为计算
若为2010/1/29前於合购板合购之仿品并不禁止 但需注明合购日期
结果你的回应只是把板规贴给我看= =
完全没有回应到板友的疑问。
而且本案我根本就不想跟你扯法条,
我自认我的法条素养没有您好,而且我觉得这件根本不用扯到法律
我只是请你把当初的立法目的与理由告诉我们,让我们信服而已
这样有很困难吗?如果您要提到违宪审查的部分,
当然必须要先了解您的立法理由与目的,才有目的与手段合比例原则的适用
立法理由与目的完全看不出来,要如何去讨论您们所谓的限制有效!
再者,即使是中度违宪审查,也必须要具备「重要利益」,
您什麽东西都没指出来,仅仅给个释字要如何让板友信服= =
3天一po这件事情我提出来讨论
是因为我觉得它定义非常的不明确,
我觉得您完全没有正视我提出来的问题,
我说的是定义性不明确 ,这点连G大在听完我的解释後,他都可以了解
我当时寄信跟你说我没有三天一po
你给我的回应完全不清不楚= =
作者 hana2231 (我包出了一只乌龟)
标题 Re: 请勿自行删除s标记之文章
时间 Thu Nov 11 17:54:3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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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3天一po指的就是3天後才可重po
在此时间内重po重即违反此板规
再者 我并没有拿3天一po这点来水桶您
要是拿3天一po来水桶的话 您的水桶期限应为7+3+1=11天 而非7天
文章有误请按大E修改 若修改为正确的板主群自然会将s取消
--
请问您的定义是什麽?同个id三天不能po文?还是同一篇文章不能po三天?
至少在我认知里面,我会觉得是同一篇文章连续po了三天叫做三天一po= =
不只是我,这点很多人都会误会!
所以我才会提出来希望你们清楚的定义。
下面是您的回应:
「并无其他版友就本条反应过规定不清楚」
(或许就您的意见中,应该是「不确定法律概念」吧?)
大多数版友并无不信服之情形,
所以.....
所以,我们少数板友就不能得到明确解释罗!
这样我们少数板友因为误会该条而被水桶的莫名其妙= =
这样的责任归属是板主呢?还是大多数的板友?
你们多做一点可以减少更多的纷争,为什麽不处理?
我相信很多板友被水桶了都摸摸鼻子 想说就算了= =
至少我身边很多朋友都是这样,
甚至还有人跟我说,「不要去惹到板主,以免以後你的转让文都会被盯上」
为什麽在一个板po文章会变得这麽悲哀,
我觉得很多事情既然你们选择事前预防,就应该要明确!
虽然你们不把我当作是大多数的板友看,但是应该也要照顾到少数人吧。
就拿G大来说,我觉得他就很愿意跟我解释很多ptt上的定义,
像是三天一po他一开始就把该板规的目的跟我讲,
而且回应得很具体明确,
我个人认为如果一开始你真对我的问题如果可以回应的如此明确,
应该就不会有事後我们这些文章的产生。
最後,旧转让文不能删除的话,
请问一下为什麽我常常看到chat板很多人在删文章= =
我相信那些被删的文章大半都是转让文!
所以那些人也都要被水桶吗?
最後,所谓的大修每个人定义都不一样,
我个人比较洁癖,加减超过十个字我就会是大修= =
我甚至认是有人只是改标点符号他就觉得是大修,
我提出来完全不是要为我自己辩解,
我只是觉得今天我遇到这样的事情,
以後一样也会有人遇到,既然我现在遇到了 我觉得板规不适当,
我当然要提出来讨论,以免以後又有人跟我发生一样的事情:)
这样才是事前预防的必要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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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18.1
※ 编辑: YvetteG 来自: 140.112.218.1 (11/18 17:08)
1F:推 ganbaday:禁止◇删除「"S"标记文章」、「旧的转让/认领文章」 11/20 08:19
2F:→ ganbaday:所以s的规定是多余的,同一条里面就禁止砍转让文了 11/20 08:20
3F:推 ganbaday:而手动置底没有桶你,所以也没啥好争执,若介意字面上看 11/20 08:25
4F:→ ganbaday:起来不易阅读,那就另外建议,你的案子很单纯... 11/20 08:26
5F:推 ganbaday:大修为什麽不大写E编辑,将内容ctrl+Y砍光光重头来? 11/20 08:30
6F:→ ganbaday: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弄,那何必有编辑指令,大家就一直删一 11/20 08:30
7F:→ ganbaday:直PO微调後的版本,一直刷新一直洗版就好了 11/20 08:31
8F:推 ganbaday:几个字算大修根本不是重点,重点是无论大修小修都没必要 11/20 08:33
9F:→ ganbaday:砍文另po一个文章编号,坏习惯是你该改不是环境配合你 11/20 08:34
10F:→ YvetteG:既然这样,板主它们就应该弄得清楚一点 不要搞得这麽复杂 11/20 15:43
11F:→ YvetteG:我那时候就有建议板主可以直接改成在那边po文的都不能删除 11/20 15:44
12F:→ YvetteG:这样简单明了又不会误会,而且也要强力宣导 不然很多都不 11/20 15:44
13F:→ YvetteG:知道,然後每一条板规应该要清楚不要让人误会= = 11/20 15:45
14F:→ YvetteG:遇到 所以最好的做法是跟大家讲清楚 不是比较好吗! 11/20 15:45
15F:→ hana2231:请问有哪条板规会让您误会? 三天一po?板主代证? 11/20 16:12
16F:→ hana2231:三天一po板规里面有都举例了 11/20 16:12
17F:→ hana2231:(ex.6/1转让 6/4才可再度转让) 请问这样还不够清楚吗? 11/20 16:12
18F:推 ganbaday:你如果觉得那些国字不够白话,不够体贴新手,不妨试着改 11/21 02:26
19F:→ ganbaday:看怎样浅显易懂能让新手也一目了然...不然看在老手眼中只 11/21 02:27
20F:→ ganbaday:觉得那些字很习惯很清楚呀(汗 11/21 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