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vetteG (鸟)
看板L_TradeCente
标题[申诉] Chat82gether部份板规不适当
时间Tue Nov 16 15:01:51 2010
小组长您好,关於Chat82gether部份板规,
我认为不适当如下,(曾与该板板主提出过但未获回应)
1.
当你的文章被标示 s 时,也请看这篇来做修改!
<被标示 s 的文章请不要删除 违者水桶一周>
"S"标记文章:◇ 缺团员/主购证明
◇ 标题格式错误 (过长 or缺地点)
◇ 未注明原合购文/转让文标题及其po文日期(请参考#1C4xLXZW)
或未注明详细(ex.合购文标题缺地点.缺日期.缺主购id)
若为6/13之前的从洽特板转让来的
只要标明"6/13前自洽特板转让而来的"即可 标题 & 日期不强求
ex.原ptt合购板跟团主购ID:eatfish
原合购文/转让文之标题:[食物] 热呼呼的猫鱼爸爸-古亭/新竹
原合购文/转让文在合购板/洽特板上之po文日期:6/14
被标记为S的文章不得任意删除,已经爬过文及,
并未看到任何立法理由,我认为上述该法已经严重影响我们的言论自由,
如果板主认为此条板规合理,也应该有明确的立法理由使人信服,
我曾因为此条文被该板板主的hana2231水桶,
但是我认为如果板友认为自己的文章有部份需要修改,
欲修改之文可能占了多数想直接删除修改,
却因为已经被S而无法删除,是否明确对我们的言论自由造成侵犯,
我曾经在信中与hana2231板主讨论到此事,
但是hana2231却不针对这点给我回覆,
我认为此条板规相当的不合理应该修改或废止。
2.
转让--◇ 时限并无规定
◇ 食品必须注明保存期限
◇ 3天一po 违者删文+水桶3天 以日期为准 (ex.6/1转让 6/4才可再度转让)
^^^^^^^^^^^^^^^^^^^^^^^^
针对此点,chat82gether板主hana2231认为板友当天自删文而重po亦算
可是板规并未明确指明此点,我认为该板规是为了防止板友洗板,
可是如果板友想要删文章而重新发表,主观上并没有想洗板的意图,
却因为发表文章而被水桶,是否也不合常理。
3. 证明推文--◇ 仅对推文时当篇物品有效 增加转让/认领物要再度推文证明
◇ 不可直接引用他团or其他转让文证明 否则视为假冒推文处理
◇ 须正确保留推文证明 否则将视为没证明 於1天後删除且3天後才可重
po
◇ 若主购/全部的团员都无法推文证明时 可请板主代为证明(#1CtIldnQ)
板主代证需符合要求之格式并附上合购证明
若不符合格式者 板主有不予证明之权利
(板主代证请寄给洽特板专用帐号chat82)
针对最後一款,我认为有一些团可能只有团员跟主购二人,
当主购或团员被水桶而无法推文时,chat82gether板所要求板主代证的格式,
必须检具「白单」及「主购的通告文」,但是往往面交後即删除该文章,
ptt的信件空间也有限,如果未能提出上述二附件,
板规却未有其他的替代方案,这点也会造成板友的不便。
4. 综合上述:
关於申诉的第1.2点,我曾经在与该板板主hana2231争论中提出来,
但是hana2231却没有明确的回应,只是一律公式化的官腔,
我认为这样的作法无法符合板友的需要,故在此提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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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58.181
※ 编辑: YvetteG 来自: 140.112.158.181 (11/16 15:03)
※ 编辑: YvetteG 来自: 140.112.158.181 (11/16 15:09)
1F:推 ganbaday:害我花时间写长篇大论分析s文的bug =____= 11/17 01:38
2F:→ ganbaday:有一条是「转让文」禁止删除了,s与否根本就没差... 11/17 01:38
3F:→ ganbaday:所以这条存在本身就是多余的,根本不必管这条呀orz 11/17 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