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rlover (小蜜桃)
看板L_TradeCente
标题Re: [申诉] forsale版 版主jakevin 未警告 直接水桶
时间Mon Aug 13 01:00:14 2007
※ 引述《edward522 (RDF)》之铭言:
: 所以你的意思是
: 只要你认为你看到了,也不用公告或通知
: 就算是警告罗?
: 那何必公告一堆警告呢?
请自行爬forsale板看看你有多少违规文章
并在阅读该版版规
该版的确明确写明警告两次水统一个月
这条规定从6月版规出来就有
你明知道闯红灯是违规
有次闯过警察没注意 所以没抓你
下次闯了被抓了才说上次你闯红灯就没事 为什麽这次就有事
在该版发文之前本来就要阅读该版版规 遵守
公告 明细都写的非常清楚
甚至连发文时提醒都有说明
你现在争论的是没给你警告
但是规定非常早就存在
明知违规 却又要违法?
: 其实你们说了这麽多
: 也不过就是在打官腔.官官相卫罢了
: 管理者与user该有的态度本来就不同
: 我在此串列第二篇也已经说过了
: 你们只敢针对自己可以硬坳的部分回答
: 说不过的地方就装失明看不到
: 回应你们这种人根本是浪费时间
: 依照版规,版主在8/6号我PO文後就该提出公告以警告
: 你可以用刚好没看到来推托
: 但是8/7, 8/8, 8/9, 8/10, 8/11也全都没看到
: 这样也说的过去吗?
: 然後等到8/12才直接说"情节重大",直接水桶
: 另外,请你搞清楚
: 我申诉的论点不是在说我没违规
: 而是着重在没警告过
该版违规次数以累计算/月
至於版主采用何种警告通知法 则由版主定夺
也就是没有任何强制规定版主必须以文章 信件 水球 推文等任何方式告知
这点请自行跟版主讨论
所以 请问你到组务版要申诉的是什麽
是要求解除水桶?
还是要求板主在版面上公告?
至於版主对於user回应态度如何
纯属私人行为
他人并无法干预
有任何问题请在8/13晚上12点提出
8/14将结案。
loverl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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