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1121 ()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Re: [申诉] 不服 Womentalk 二位板主判决#1T6iHIFm
时间Mon Jul 15 19:50:37 2019
经初步检视本案相关事证,
因涉及是否有抵毁推文中之'C医师'的社会名誉或感情名誉,
故在做出判决前,组务需向申诉人提问几个问题。
在本案[证01]中的394则推文中,
组务难以判定 ceylon0614 的身份是否为'医师'、'医学生'或'其他'。
若申诉人已有医师执照且已在执业中,请提供足以证明所言为真的相关事证。
注:因属较个人隐私资讯,可站内信组务信箱即可。
若申诉人非为医师身份,可至本文简略推文说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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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知申诉人 ceylon0614。
※ 引述《ceylon0614 (缺角圆)》之铭言:
: #---------------------[ 提 出 申 诉 案 应 注 意 事 项 ]----------------------#
: 1. 是否已详细阅读本组置底公告《提出申诉案应注意事项与Q&A》? 是
: 2. 申诉前,是否已与板主进行站内信沟通程序? 是
: 3. 是否已准备好下列相关证据文章,随案转录至组务板? 是
: (a) 被处分文章备份(受处分人需检附)或相关事证之文章。
: (b) 板主处分公告(受处分人需检附)。
: (c) 沟通信件记录(热线水球记录)。
: ※上列问题请先确认并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题以上答案为否者,将暂缓受理至修正为止。
: ※撰写申诉主文时,请尽量避免使用情绪性及攻击性字眼。
: ※提出申诉前,请按 Tab 进入文摘区,并详读本组重要公告。
: #---------------[ 以 上 删 除 将 暂 缓 受 理 至 补 正 为 止]-----------------#
: 申诉人 :ceylon0614
: 看板板名:Womentalk, Women_Picket
: 被申诉人:lturtsamuel, flower42
: 申诉诉求:依板规对enuj违规行为#2裁罚
: 申诉内容:
: 被检举人enuj於 #1T6U5q7e (WomenTalk) 文中之推文:
: → ceylon0614: 我记得L大很傲娇,遇到关乎薪水职业的文章还是会出现 07/01 19:31
: 推 enuj: 某C医师酱子不行噢...很没风度欸 07/01 19:43
: → enuj: 自己领高薪就歧视低薪的行业,这种修养不太好唷... 07/01 19:44
: → enuj: 会不会以後都歧视自己的患者啊???真替患者担心,拿钱去给看病 07/01 19:45
: → enuj: 还要被医师歧视,帮QQ 07/01 19:45
: 在被检举人enuj上述发言之前的推文,只有检举人ceylon0614之ID为C开头,
: 可推知被检举人所说之「某C医师」应为影射检举人ceylon0614无误。
: 被检举人enuj所陈述之
: 「某C医师自己领高薪就歧视低薪的行业」「会不会以後都歧视自己的患者阿???」
: 为无法证明其为真实之言论,
: 且意图散布於众足以毁损检举人ceylon0614品格及名誉之事。
: 刑法第310条(诽谤罪)
: 一、意图散布於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处一年以下有期
: 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刑法三百十条第一项:普通诽谤罪)
: 二、散布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刑
: 法三百十条第二项:加重诽谤罪)
: 三、对於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但涉及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不在
: 此限(刑法三百十条第三项)
: 参照上述法规,被检举人enuj之言论符合刑法三百十条第一及第三项所规范之事项。
: 被检举人enuj在无法证明其诽谤之事为事实之前,
: 即发布不实资讯,於公众皆可观看之网路平台上,表达颠倒是非之陈述;
: 非仅进行言语性霸凌,更欲使不特定阅听人产生错误认知,
: 达成其羞辱诽谤检举人ceylon0614,减低检举人之人格价值之目的。
: Womentalk板规15 禁人身攻击(限当事人检举)。初犯水桶一个月,累犯水桶一年。
: 虽无明确规范人身攻击之界线、并且为板主自由心证,
: 然而诽谤、公然侮辱等情事理应皆纳入判决考量中。
: 经站内信与Womentalk板主讨论判决,flower42维持原判,lturtsamuel无回应。
: 烦请小组长督促板主群对enuj依规定裁罚及明确规范板规15之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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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5.82.185.223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TalkandCha/M.1563191440.A.22F.html
※ 编辑: steve1121 (115.82.185.223 台湾), 07/15/2019 19:52:58
1F:推 ceylon0614: 我的身分并非已领执照并执业中的医师 1.165.186.11 07/17 00:09
2F:→ ceylon0614: 然而我认为有必要厘清被检举人enuj 1.165.186.11 07/17 00:09
3F:→ ceylon0614: 在对话当中所认定检举人ceylon0614 1.165.186.11 07/17 00:10
4F:→ ceylon0614: 的身份为何。谢谢小组长。 1.165.186.11 07/17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