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_TalkandCha 板


LINE

检视本案申诉主文及相关证据, 其主要的争议为使用者不服板主判定所张贴的文章属「幻想文」违规。 首先,先说明一下 看板违规行为的认定,由板主认定事实之有无, 然针对板主判定是否符合违反板规「幻想文」的规范, 其判定标准虽属较具模糊的空间,但板主仍有一定的裁量权判定是否违规。 简单来说,板主判定使用者张贴文章属「幻想文」违规,这是站规赋予板主的权力。 (涉及制定板规权与看板文章管理权) 检视使用者与板主间的沟通记录, 以板主的立场,使用者若可为本案提出相关事证, 证明所张贴的文章非属「幻想文」,板主即可为使用者进行改判。 以使用者的立场,使用者认为相关事证均涉及个资, 故不会为本案提供相关的证据。 组务认为使用者的考量并非无理,依我国个人资料保护法第 2 条, 针对个人资料的定义 「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护照号码、  特徵、指纹、婚姻、家庭、教育、职业、病历、医疗、基因、性生  活、健康检查、犯罪前科、联络方式、财务情况、社会活动及其他  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识别该个人之资料。」 组务建议使用者可使用马赛克或其他的技术,将上开关键的个人资料进行遮蔽, 以避免让他人得以直接间接方式识别该个人的资料。 为处理本案,针对该文章是否属「幻想文」一事, 组务仍需使用者提出足以证明该文章非属「幻想文」的相关事证, 使用者若认为相关事证均属较为私密或属个资的资讯,可站内信组务信箱即可。 例如使用者所提的事证若为教材含有青蛙排卵期的章节,应非属个人资料, 若该章节中有手写学生姓名,可为其遮蔽,以保障个人资料安全(其他事证亦同), 若使用者认为非属个资但属较为私密的资讯,亦可选择站内信组务信箱。 另针对本案申诉主文中,使用者的说明 「一年前发那篇文时,朋友的学生还念小学,当时其实只教授到青蛙假交配这段  我听他的叙述觉得很好笑,加油添醋一番当作自己的经历PO出去了  因此那篇确实是幻想文,而当时板规并不禁止。  一年後学生上了国中,好死不死真的上到这个了  (其实是他上课时自己无聊引申过去的=_=)  我跟他说我一年前PO过类似的文,帮他改了几个地方重PO一次,他也没反对  可能我用字不精准吧,这篇文章的文字确实出自於我  只不过是别人的经历,才会标注「代PO」。」 请使用者拨空说明一下,原代po文章的内文为何? 及修改了那些地方? 若仅为口头叙述,亦请说明两者间的差异。 针对在你朋友的经历中,他的学生是否亦有以下相同的对话? 「像是什麽青蛙假交配的  我就只能用很隐讳的字眼,什麽公青蛙叠在母青蛙上面  趴搭趴搭~」 及 「教到排卵周期的时候,妹妹一脸天真的问  妹: 为什麽叫做安全期? 是做什麽事比较安全啊?"  我: 就是...那个...」 若有相关事证(含代po一事),亦可提出。 关於组务要求使用者提出的相关事证及论述,使用者可提出,亦可不提出, 组务都予以尊重。 依「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二十一条(说明及举证义务) 开启辩论程序之案件,当事人须依本站之要求提出相关说明及证据,未於期限内提出者, 自行承担其不利益。 请使用者於七日内提出本文前述相关事证或说明,逾期未提出者,应自行承担其不利益。 -- 本文同时转知板主 DenTisGirl 及使用者 lturtsamuel 。 ※ 引述《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之铭言: : #---------------------[ 提 出 申 诉 案 应 注 意 事 项 ]---------------------# : 1. 是否已详细阅读本组置底《组规》与《组务板规》? (是/否)   是 : 2. 申诉前,是否已与板主进行站内信沟通程序? (是/否) 是 : 3. 是否已准备好下列相关证据文章,随案转录至组务板? (是/否) 是 : (a) 被处分文章备份(受处分人需检附)或相关事证之文章。 : (b) 板主处分公告(受处分人需检附)。 : (c) 沟通信件记录(热线水球记录)。 : ※ 上列问题请先确认并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题以上答案为否者,申诉案不予受理。 : ※ 撰写申诉主文时,请尽量避免使用情绪性及攻击性字眼。 : ※ 提出申诉前,请按 Tab 进入文摘区,并详读本组重要公告。 : #-------------------------[ 以 上 删 除 不 受 理 ]--------------------------# : 申诉人 :lturtsamuel : 看板板名:womentalk : 被申诉人:dentisgirl : 申诉诉求:减少水桶30日 : 申诉内容: : 在#1P_yyoSR (WomenTalk)这篇公告中,DenTisGIrl以妹妹文、幻想文为由判处我水桶 : 然事实上 : 114850 1511/05 lturtsamuel □ [闲聊] (代PO)怎麽教国中女生算安全期? : 这篇文章根本不是所谓妹妹文,且确为真实事件 : 经沟通,D板主要求我提供两项证据 : : (1) 代PO证明:请提供受委托po文的相关记录。 : : (2) 文章作者有担任国一「自然科学」科目家教之相关证明。 : : 如:国一自然科学教材(青蛙排卵期章节)、备课记录或家教薪资转帐记录... 等。 : 首先强调,我绝不会提供任何个资。 : 第一,这涉及学生的隐私问题,即使今天要永桶我也不可能提供。 : 第二,这先例一开,是否将来板主只要看到稍微离奇的文章,就能恣意水桶之? : 板友只能被动提供证据,被冤桶的那几天就像被疯狗咬到,自认倒楣? : 这个世界本来就有很多离奇的事每天在上演 : 不如说,正是离奇的事才会想要po上网与大家分享 : 在这之中,一个大学生去当国中女生的家教、教授自然科学相关知识 : 应该不算特别离奇吧? : 或许我用字较为耸动、或许我为了吸引目光选择了有些刺眼的标题 : 但这与文章是否为幻想何干? : 从这篇底下的推文可看出,根本没有人怀疑这是幻想,而是认真在与我讨论 : 少数的嘘也是在批评文中的教学方式,而非质疑文章真实性。 : 也就是说,除了D板主因为某些个人因素而选择不相信 : 大部分板友并不觉得这是件多麽难以置信的事情。 : 就因为板主的常识与多数人相左,我就必须向他提供个资,这是很奇怪的。 : 确实有某些文章一望即知是幻想文,这种文多半被嘘爆,或是根本没人想理 : 制裁这类文章才是板规16创立的目的。 : 我的文章有几十推,都是不同的id对内容提出指教,应可证明它不是这类文章 : 当然这方面还是要由小组长定夺。 : 关於代PO的证据就更荒谬了 : 女板这麽多人代PO,至今无人因此被水桶,就连先水桶後撤销的记录都没有 : 足见代PO并不是一件需要自证清白的事 : 偏偏就来跟我要证据? : 未来是不是每一篇代PO都该先水桶起来,直到他提供证据? : 就是不想露面才请人代PO,还要拱他出来? : 何况这个证据这麽容易假造,如果有心,我要变出十个证据都可以 : 请朋友用Line假装要我代PO就好,这有什麽意义? : 回应DenTisGirl板主最後一封信件 : 女板并无手动置底条款,所以其实我不知道这封信想表达什麽? : 想表达自己支持一个盗文网站? : 但我还是稍微解释一下: : 一年前发那篇文时,朋友的学生还念小学,当时其实只教授到青蛙假交配这段 : 我听他的叙述觉得很好笑,加油添醋一番当作自己的经历PO出去了 : 因此那篇确实是幻想文,而当时板规并不禁止。 : 一年後学生上了国中,好死不死真的上到这个了 : (其实是他上课时自己无聊引申过去的=_=) : 我跟他说我一年前PO过类似的文,帮他改了几个地方重PO一次,他也没反对 : 可能我用字不精准吧,这篇文章的文字确实出自於我 : 只不过是别人的经历,才会标注「代PO」。 : 相信小组长根本不想知道这些私事,我自己打出来也觉得很可笑 : 但这就是板主要求我做的事。 : 只庆幸现在幻想文条款已被废除,未来应该不会再有这种上组务说故事的可笑状况了。 : 以上缘由,与板主沟通无效,故请小组长裁示。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7.19.148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TalkandCha/M.1510476721.A.DC3.html
1F:→ gannimade: 哇靠 给人做板主 不用明确事证 就能判定水桶喔 那哪个 11/12 19:28
2F:→ gannimade: 疯子板主单凭感觉把每个他看不爽的都桶了 还要所有被 11/12 19:28
3F:→ gannimade: 桶的提出证据? 11/12 19:28
4F:推 lturtsamuel: 请问是直接回覆这一篇吗? 11/12 19:30
5F:推 coyuki: 翻译:板主有权想桶就桶 不拿出证据证明 就乖乖被桶啦 11/12 19:38
6F:推 coyuki: 这篇看似合理 但实则开了好大的後门 钓个资大赛开跑 11/12 19:40
7F:→ mono5566: 小夫不EY 11/12 20:28
8F:→ gannimade: 板主不用明确事证 依感觉桶人 那把组务板废掉算了 11/12 20:37
9F:→ gannimade: 哪里的法律是法官无证据把你抓去关你还要自己提出证据 11/12 20:39
10F:→ gannimade: 证明你无罪 11/12 20:39
11F:推 SnowAmy: 请问 "本站之要求" 是什麽意思?层级到哪里? 11/12 21:10
12F:→ SnowAmy: 是站务层级?板务层级? 11/12 21:11
13F:推 SnowAmy: 一个不是站务层级事件 为什麽可以要求使用者提供事证? 11/12 21:13
14F:推 vicious666: 呵呵,考量并非无理,但我还是要弄你 11/12 21:30
15F:→ vicious666: http://i.imgur.com/w56DnXH.jpg 11/12 21:32
16F:→ vicious666: 这个板主在组务跟申诉者还是在用这种酸言在应对耶,这 11/12 21:33
17F:→ vicious666: 也叫开启辩论? 11/12 21:33
18F:推 DenTisGirl: 对不起,因为刚好是学过的东西,认为使用者辩解太夸张 11/12 21:40
19F:→ DenTisGirl: ,一时没注意语气。非常抱歉。 11/12 21:40
20F:→ Bignana: 建议SnowAmy爬一下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11/12 22:00
21F:→ steve1121: @lturtsamuel 11/12 22:04
22F:→ steve1121: 可直接回覆这一篇。 11/12 22:04
23F:→ steve1121: 11/12 22:04
24F:→ steve1121: @SnowAmy 11/12 22:04
25F:→ steve1121: 依本组组规第 2 条,本小组组规未尽事宜,由「生活娱 11/12 22:05
26F:→ steve1121: 乐馆群组组规」和「站规」规范之。 11/12 22:05
27F:→ steve1121: 组务在处理使用者的申诉案,均依「Ptt申诉制度变更」 11/12 22:05
28F:→ steve1121: 及「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制定组规及执行。 11/12 22:05
29F:→ steve1121: 若为处理申诉案,其「本站」应可视为本站各级管理人员 11/12 22:06
30F:→ steve1121: ,小组的申诉案件即为小组长。 11/12 22:06
31F:→ steve1121: 另外在本文中亦有提及使用者可依组务要求提出相关事证 11/12 22:06
32F:→ steve1121: 及说明,抑或可不提出。 11/12 22:06
33F:→ steve1121: 11/12 22:07
34F:→ steve1121: 另重申针对此案,组务并无要求使用者提出个资,请使用 11/12 22:07
35F:→ steve1121: 者详读本文,不要再误解。 11/12 22:07
36F:推 angelgirl13: 挖塞 猛 真的猛 佩服的五体投地 11/12 22:38
37F:推 moumoon5566: @@ 11/12 23:28
38F:推 claymath: 你到底哪个学校啊? 11/13 01:42
39F:→ claymath: 我都搞不懂站务需求的层级比我们国家法令还严格阿 颗颗 11/13 01:43
40F:推 ailanous: 这种乱版文被抓就摸摸鼻子,不要整天想靠鬼扯战版务。 11/13 04:31
41F:→ ailanous: 有点脑都可以看出该文为低级幻想文。 11/13 04:32
42F:推 hateOnas: 我想独眼龙知道 根本不是幻想文的问题 是刘伯温开水肥车 11/13 07:55
43F:→ hateOnas: 的问题吧 开水肥车真的很厉害 11/13 07:57
44F:推 SnowAmy: 既然小组长同意 那有没有考虑把幻想文板规加回去? 11/13 08:20
45F:→ SnowAmy: 反正只要要求"事证"就好 证明无辜是使用者自己的事 11/13 08:20
46F:→ SnowAmy: 为了水桶一个使用者 这样千方百计的 谁都看的出来 11/13 08:22
47F:推 SnowAmy: 而这个千方百计 却容易造成後患 容易被依法泡制 11/13 08:23
48F:推 mono5566: 先桶再拿个人私生活资料证明自身无误,这例不可先开zz 11/13 08:53
49F:→ mono5566: 有心人要选上板主很简单,拿以前的判决记录出来要胁 11/13 08:54
50F:→ mono5566: 私人资料更容易 11/13 08:54
51F:推 angelgirl13: 早起再来卡一下♥ 11/13 10:39
52F:推 claymath: 果然检举王还是有脑袋 但请你去管一下看板好吗 11/15 00:47
53F:→ underheart: 荒唐,若将关键个人资料遮蔽,如何识得为上诉人之提 11/15 15:14
54F:→ underheart: 供证据? 11/15 15:14
55F:推 cute320518: 举证责任分配是要落在板主方面,因此她有相当事实证 11/17 21:46
56F:→ cute320518: 据证明板友幻想才水桶,所以应由板主提出所依循的证 11/17 21:46
57F:→ cute320518: 据。 11/17 21:46
58F:→ gannimade: 不管啦 依法行政 谢谢指教啦 人家4小组长耶 11/17 22:24
59F:推 SnowAmy: 看了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11/19 09:45
60F:→ SnowAmy: 原来这里是法庭板?有开启辩论庭? 11/19 09:45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BabyMother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