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twinkle (星烁)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申诉] 不服Gossiping板主blaz水桶之处分
时间Fri Dec 25 15:03:28 2015
申诉人:startwinkle
案件类别: 一般
看板板名:Gossiping
被申诉人:blaz
申诉诉求:解除水桶
申诉内容:
八卦板主blaz,创了一个新标准,用过去都没有先例的『无引用证据』将人水桶
与他私信沟通,他也放置不回超过72个小时,已达可上诉的标准
详见附件我跟他的讨论
举例说人9.2%不用引用证据,因为板规评论政治族群是例外
但是举例不在例外范围的批评军公教18%优惠定存,没有贴上18%优惠证据是否要水桶
他就闪躲不回应了
说实在,就算他用相同标准,要把批评军公教18%没附数据来源的水桶也是不合理的
我同意确实提出数据的,当有人问来源的时候,他是附有举证责任的
但那跟没有附上reference就一定是错的那是两回事
因为有些数据可能认为关注此议题的都知道,就省略贴来源
提出的法律不自证己罪原则,他似乎没有法学常识看不懂我的意思?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6306号刑事判决要旨
http://www.attorneytsai.com/cases_view.php?sn=630
今天板主要判使用者水桶,是板主需要证明使用者是错的
而非使用者要举证证明自己是对的来证明他冤狱来申请解除水桶
这些数据在疾管局也有据可查
请组务裁判,『无提供数据来源』,这是否可成为水桶之理由?
我很确定板规并没有明定「凡举出数据必须要同时提供来源」这种规范
板主是否无限上纲原有板规之范围滥罚?
看到组务板,大家都在申诉blaz,也请组务关注为何blaz远较其他三人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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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73.59.1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TalkandCha/M.1451027012.A.1B1.html
※ 编辑: startwinkle (1.173.59.10), 12/25/2015 15:26:02
1F:推 gungu: 你问他没用 他只管桶人 不管解释的 12/25 16:52
2F:→ gungu: 或者他根本解释不出来(笑 12/25 16:52
在这一次之前我跟他完全不认识,经由跟他对话过的经历
确实让我感觉他很不负责,做出了处罚面对受害者的质疑还可以BJ4
3F:推 gn00383825: 推文和网友讨论一个话题..没有引用数据被桶.... 12/25 17:00
4F:→ gn00383825: PTT什麽时候推个文要附上数据了..说是发文就算了.. 12/25 17:01
5F:→ gn00383825: 推文这样搞人..那八卦一些唬烂推文不就...= = 12/25 17:02
6F:→ gn00383825: 还以为只有某人当版主才会看到这种桶人的方式(滚动) 12/25 17:09
就算是某人也没有像blaz这样桶人,我看过以往八卦板的水桶公告
唯一就只有blaz用推文没有提供数据来源为由水桶人的,除他之外没有任何前例是这样做
看到公告底下他面对板友质疑的推文才令人火大,什麽叫本人有意见在说?
面对乡民认为有争议的回覆真有够敷衍的,完全没有针对别人的问题做更具体的解释
就算面对我本人的信件询问结果也是有敷衍的BJ4
让我和juriolegend兄都不得不来组务申诉
→ plus203ft: 这也算引战? 12/20 01:43
→ plus203ft: 我指star跟jurio 12/20 01:46
→ blaz: 备注有写了,如果他们本人有意见再说啦。 12/20 01:48
※ 编辑: startwinkle (1.173.59.10), 12/25/2015 20:44:10
7F:推 gungu: 我不懂为什麽他在双鱼版可以洋洋洒洒写一堆 12/25 20:39
8F:→ gungu: 可是他实际判断板规的能力却差成这样 我真的不懂耶 12/25 20:40
9F:→ gungu: 之前还有一个版友推文说想干死谁 他用违法(性骚)桶他 12/25 20:41
10F:→ gungu: 问题是根本没有当事人检举 他却自专当事人地位 断定你性骚 12/25 20:43
11F:→ gungu: 有版友问他 你不是当事人 你凭什麽认定性骚 他也回答不出来 12/25 20:44
不在检举板检举他可能觉得乡民会觉得麻烦不追究吧?照规定是要有人检举板主才能处分
真的很多人觉得他裁判的太过分,那就来发动罢免吧
※ 编辑: startwinkle (1.173.59.10), 12/25/2015 20:48:43
12F:推 gungu: 板规说辱骂攻击 都要当事人实名检举了 更何况根本没当事人 12/25 20:49
13F:→ gungu: 他自己跳出来充当当事人 说你辱骂违法 但版友推文说要干谁 12/25 20:51
14F:推 blaz: 被关注了,好害羞喔 ^_^ 12/25 20:51
15F:→ blaz: 然後我要说你的问题是「引战」不要搞错噜 ^_^ 12/25 20:52
公告就转在下面证2,我主诉的是你将板规无限上纲,设了前人所没有的新标准
你引战的备注是无引用数据,但板规当中的引战并没载明无引用数据是引战
也从来没有板主因为推文无引用数据就判定是引战,若有请你找判例出来
并且也询问过若没有提供数据来源说军公教18%,是否相同成立?但你一直闪躲这问题
现在就请组务裁判,推文当中的数据无提供来源,是否可成立八卦板板规中的引战?
16F:→ gungu: 又不是要干他 他不是当事人 凭什麽认定违法性? 真的懂板规? 12/25 20:52
17F:推 gungu: 既然是有所本 有数据支持证明甲甲有85%的爱滋什麽的 12/25 20:57
18F:→ gungu: 这是客观事实 你不能说你不接受 就说引战 12/25 20:58
19F:→ gungu: 那是不是讲什麽东西 你不想听 就一律等於引战? 12/25 20:58
20F:→ gungu: 讲直接一点 都贴数据证明了 不然你还想怎样 你也贴数据反驳 12/25 20:59
21F:推 gungu: 一定要人家讲 甲甲完全不会得爱滋? 这样? 什麽数据全是幻觉 12/25 21:07
22F:推 gungu: 说到底 你只是要听你想听的答案 不然就是引战 贴数据也没用 12/25 21:12
※ 编辑: startwinkle (1.173.59.10), 12/25/2015 21:14:37
23F:推 gn00383825: 「备注:无引用数据显示『每年』」 ㄑ==这不是他在公 12/25 21:32
24F:→ gn00383825: 告里面说的吗? 在这篇下面.又表示变成引战了 12/25 21:33
25F:→ gn00383825: 讲甲甲爱滋数据是引战.那要不要说疾管局.和捐血中心 12/25 21:35
26F:→ gn00383825: 引战阿.扯,自己不爱听不爱看到的就说别人引战QQ 12/25 21:36
27F:→ gn00383825: 之前还看过自己去实名检举其他版友.被其他版主挡下来 12/25 21:37
28F:→ gn00383825: 不EY阿 12/25 21:37
29F:推 blaz: 空口白话式的引战,很难理解,真是抱歉 www 12/26 07:24
30F:→ blaz: 然後那个被检举的,不就多重分身故意来呛吗,我好怕 XD 12/26 07:25
31F:→ blaz: 如果还有其他分身,也不 ey 啦 12/26 07:26
讲话真得很没头没尾
什麽叫空口白话式的引战?请给详细的定义,说军公教18%算吗?
另外是哪一位多重分身?
※ 编辑: startwinkle (220.133.226.179), 12/26/2015 09:23:12
32F:推 gungu: 对对对 贴到你不想看到的数据就等於引战 啧 双鱼版大师(笑 12/26 10:26
33F:→ gungu: 9.2% 18% 这些数据全部都不是引战 反正战国民党正好 好公正 12/26 10:29
34F:推 RandyMarsh: 爱滋大宗甲甲每年新增80多%根本就是常识了 12/26 16:47
35F:→ RandyMarsh: 这样也能桶,真夸张。甲甲爱滋通报日日高升不能说喔 12/26 16:48
36F:→ RandyMarsh: 桶在多人也改不了整年甲甲占爱滋通报8成的事实 12/26 16:48
37F:推 gn00383825: 台湾爱滋新感染病例超过2000例,其中8成是男男间性行 12/26 17:35
38F:→ gn00383825: 为造成,有在关注这议题的根本都清楚.就算不知道这都 12/26 17:36
39F:→ gn00383825: 是公开资讯网路上都嘛查得到 12/26 17:37
41F:→ gn00383825: 网路上搞甲字狱会有任何帮助吗ㄎㄎㄎ 12/26 17:38
42F:→ radiodept: 引战这板规根本恶法,完全板主自由心证 12/26 18:51
43F:→ radiodept: 要板主解释引战的标准他们也不解释,板规也草草带过 12/26 18:54
44F:→ radiodept: 台湾法律哪条会处罚挑衅、引战的? 12/26 18:55
45F:推 gn00383825: 楼上说的有道理.引战没标准的话 假如版主有特定立场 12/26 19:31
46F:→ gn00383825: ex:版主本身是甲 看到申申 串串 HIV数据 都认为是引战 12/26 19:33
blaz他真的还连申申也用引战族群来水桶,申申是哪个族群?
47F:→ gn00383825: 然後趁半夜每天桶人.进行文字狱的工作 好可怕啊~~ 12/26 19:33
48F:→ gn00383825: 当然 只是假设而已 这种事情应该没发生在八卦版身上 12/26 19:34
※ 编辑: startwinkle (220.133.226.179), 12/26/2015 22:23:19
49F:→ skyringcha: 直接罢免好吗! 12/27 16:53
50F:推 wolfoxy: 这样就算引战?真心不懂 12/28 00:30
51F:推 darknight127: 没附确切数据或数据不准确+隐性歧视是歧视啊,算引 12/29 08:58
52F:→ darknight127: 战啊,如果因为它不算引战而受罢免之命运,只能说 12/29 08:59
53F:→ darknight127: 反歧视法是很重要的。 12/29 08:59
54F:推 wolfoxy: 楼上所以这是经过细心查证後所证实的错误资讯罗?还有你 12/30 02:18
55F:→ wolfoxy: 所谓隐性岐视的点? 12/30 02:18
56F:推 darknight127: 第一、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这份统计数据存在黑数, 12/30 18:55
57F:→ darknight127: 更多异性恋因社会观感而不去就医,再者男同志一发病 12/30 18:55
58F:→ darknight127: 马上就会通报,所以数据才会这样 12/30 18:55
59F:→ darknight127: 第二、歧视在於有人就会因此否定LGBT权益而去跟着 12/30 18:56
60F:→ darknight127: 妖魔化LGBT,就像拥护中华民国者妖魔化台独为「福 12/30 18:56
61F:→ darknight127: 佬沙文」而否定它是一样的 12/30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