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n5566 (惦惦)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宣判] olmtw 申诉 Gossiping / Blaz 案
时间Sun Nov 29 21:50:11 2015
【裁判字号】 D0817
【裁判日期】 民104.11.29
【裁判案由】 olmtw 申诉 Gossiping 板主 Blaz 案
【裁判全文】
申诉人 olmtw 不服板主 Blaz 超贴 处分
经审阅其文章、该板板规与站规,做出判决如下:
───────────────────────────────────────
主 文
申诉案驳回。
───────────────────────────────────────
说 明
一、依本组申诉案,文章代码
#1MKzU8jN 办理。
二、olmtw 主张回文不等同发文,故所发表之单日文章总数并没有违反板规,经与
板主沟通无效,於组务提出申诉,要求取消处分。
三、引述使用者手册
第三章 参与讨论 3-3 发表文章
第三章 参与讨论
═════════════════════════════════════
3-3 发表文章
───────
发表一篇新文章时,在文章列表下按 Ctrl-P ,此时系统会问你文章类别
,也可按 Enter 跳过不选,然後就是文章标题,输入完按 Enter 就进入
编辑模式输入内文。内文输入结束之後,按 Ctrl-X 可以对文章进行进一
步的处理,包括储存,站内储存,取消发表,继续编辑,读取、写入或删
除暂存档等等,最後则是选择签名档。
回覆文章时,则是在阅读该篇文章後按下 r 、 R 、 Y 或者 y ,其他则
和一般发表新文章的过程没有太大的差别。
四、按本站之「使用者手册」,发表文章一节即说明,发表一篇新文章及回覆文章
皆属参与讨论内之「发表文章」。申诉人所主张之,「这两件事情显然是不同
的 不应该混而一谈」,亦非正确认知,相关说明请申诉人自行详细阅读相关
资讯,板主 Blaz 之裁决,组务予以尊重,申诉案驳回。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26.159.21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TalkandCha/M.1448805014.A.8A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