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Re: [申诉] 不服talk版版主hateonas判决
时间Wed Sep 23 11:58:26 2015
※ 引述《martinmask (Michael)》之铭言:
: ※ 引述《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之铭言:
: 关於申诉的事情已经询问过小组长了
: 另外hateonas在与我沟通板规的案件中
: #1LyOKKAq (L_TalkandCha)
: 有过只回一封信 而且超过72小时才回信的纪录
: 这又做何解释 你上一件被检举案也这麽玩
: 在遭受过同样对待的情况下 我自然有写 你回 我就上组务申诉了
: 不然我还要再等你72小时吗?版主每一封信都可以拖72小时?有这麽好玩就是了
: 请先解释上一案为何群发组务gun5566,版主及当事人之後就不回应任何文件了?
... 我已经说过了 你要就直接申诉
回信後马上申诉 ... 说我不用回 这我不能接受
我也讲过了 根据前组务判例
第一封信72小时不回应 回应过不满意 再回信 只要第一封信有满72小时就可以申诉
但是请也别太夸张 再回信马上就申诉....
你第一封信来也没一天...
看看我两年前... 都唱飞龙在天了
: ====
: 关於本案:
: 我写谁做甚麽纪录 都不一定在指这位特定版友
: 我只是做好纪录 这点上合理引用
: 我可以说我是在讲文章之内的所有ID 或者任何一个ID也不是
: 签名档里面可以这麽写 没指定是在讲谁 hateonas却任意带入
: 版主可以要求我解释这篇签名档 但是不是直接受理检举案直接代入
: 此举有违公平 并且有版主自我感觉良好的解读嫌疑
: 请小组长参考
: martinmask 9/23
脱罪之词 本人由文章判断是在指特定板友
就请小组长参考 不赘述
: : 1.
: : 我认为 要就是不回这封信 直接申诉
: : 结果回这封信 然後也没根据前小组长判例
: : 我没回这封信 可以在第一封的沟通信寄出三天後申诉
: : 竟然是回完就叫我不要回就申诉了....
: : 作者 martinmask (Michael) 看板 L_TalkandCha
: : 标题 Fw: (hateOnas) Re: 请版主撤回检举案成立公告
: : 时间 Wed Sep 23 08:21:15 2015
: : ───────────────────────────────────────
: : 作者: martinmask (Michael)
: : 标题: Re: 请版主撤回检举案成立公告
: : 时间: Wed Sep 23 08:04:12 2015
: : 您可以不用回这封信了,让组务去处理。
: : martinmask
: : 2015/9/23
: : 哪有这样的 是否可以请教组务这样到底有没有算完成沟通程序
: : 2.不过既然你已经申诉 我想说
: : artoflife跟群组长GeminiMan等原文作者检举你是不成案的 因为根据法务判例
: : 这样是合理引用
: : 这边我觉得不应该跟法务站长的判决相左
: : 从签名档所说判例的主角可明显知道是谁 外加你的文字
: : 该文字的内容 有碎嘴多话 母猪 故我判定
: : 该签名档的事件当事人来信检举 成立
: : pusufu 的排骨苏汤 我不知道是什麽 ...
: : 如果有人要检举 检举完觉得我双重标准的 也可沟通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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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45.1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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