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n5566 (惦惦)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宣判] hateOnas 检举 GossipPicket/iPad3 案
时间Sun Jul 5 14:48:03 2015
【裁判字号】 D0723
【裁判日期】 民104.07.05
【裁判案由】 hateOnas 检举 GossipPicket 板主 iPad3
【裁判全文】
使用者 hateOnas 检举 GossipPicket 板主 iPad3
未依 GossipPicket板规处分使用者angelgirl13 於 GossipPicket上的违规行为,
经沟通无效於本组提出检举板主 iPad3,要求禁言angelgirl13 14日。
经审阅其文章、该板板规与站规,做出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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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请板主iPad3 於三日内执行使用者angelgirl13的禁言两周处分。
请八卦板主群检视GossipPicket板规「第三条 於本板被检举人应注意事项」,
易造成使用者(非被检举人)漏看,应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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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 hateOnas主张使用者angelgirl13违反GossipPicket板规第三条第二款
「在结案後 除以上人员 亦不可在检举文章串下推文」应禁言两周。
二、引述 GossipPicket 板规:
第三条 於本板被检举人应注意事项
 ̄ ̄ ̄ ̄ ̄ ̄ ̄ ̄ ̄ ̄ ̄ ̄ ̄ ̄ ̄ ̄
‧ 非原检举人与被检举人在结案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回应检举文章,违反者水桶两周处分
(在结案後 除以上人员 亦不可在检举文章串下推文) 20140510
三、引述违规内容
推 XXXXGAY: 我同意呀,有问题吗? 06/16 16:06
推 APPLEin5566: 林北也同意 你有事吗? 06/16 16:07
→ hateOnas: 有啊 我之前没看到 当然要问啊 你想黑箱? 06/16 16:10
→ angelgirl13: <⊙}}}}}€ 06/16 16:32
推 meowmeowgo: 同意 06/16 18:22
推 fuxkyou: 没看到 怪我搂 06/16 18:23
四、依上述第二点GossipPicket板规,使用者angelgirl13非检举人及被检举人,
不论结案与否不得以任何方式回应检举文章,
故请板主iPad3执行使用者angelgirl13禁言两周处分。
五、有关板规效力问题,
依「板主权力义务规范」,二、(9)板主有制定板规权。
经查GossipPicket板规最後修订日期为
103.05.10 12:44:30
#1Imkk0P0 (GossipPicket),
前八卦板主hateOnas最後一次公告日期为
103.05.10 21:18:48
#1JRYSxw7 (Gossiping),
板规修订时hateOnas还是GossipPicket板主,
故该次板规修订有效,本组之判决
#1K8d3Fes亦属有效。
六、有关GossipPicket板规第三条「於本板被检举人应注意事项」,
项称为「被检举人应注意事项」,但内容却有「非被检举人应注意事项」,
虽使用者应於推发文前先阅读该板板规,
但易产生一般使用者认为自己不是被检举人,而漏看该项内容,
故请八卦板主群针对此一问题做出板规调整,以减少後续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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