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112 (台大就是屌)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申诉] 不服 mentalk 板 bismarcp 水桶+退文判
时间Mon Jan 19 19:05:29 2015
申诉人:ntu112
被申诉人:bismarcp
看板板名:mentalk
申诉诉求:撤销永久水桶的处分
申诉内容:
第一.照片是我本人
第二.我随便打五个字 交大高材生 版主就随便水桶 也不查证
只是为了和版友互动增加乐趣
第三.版主还要要求我提供个人资料证明给他
甚至版主自己猜测认定照片是其他人
第四.版主叫我提供其他人的照片 我就是我的照片
干嘛还要附上别人的照片 来证明自己的照片
PS.已经提供双证件照片证明本人身分 如果还不能足以证明 请查明事情真相
沟通後版主只能无解 叫我来这边提出申诉
附件如下:
证据1: 原始公告
证据2: 信件1
证据3: 信件2
证据4: 信件3
证据4: 信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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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後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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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7.17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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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ntu112 (36.227.172.100), 01/19/2015 19:14:15
※ 编辑: ntu112 (36.227.172.100), 01/19/2015 19:34:28
1F:推 ocean5566: 老师拍拍 01/19 19:40
※ 编辑: ntu112 (36.227.172.100), 01/19/2015 20:30:10
2F:推 FinalAce: 你的证据挺齐全的阿! 01/20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