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nana (海楼雪指浪成岳)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Re: [申诉] 不服 Bignana 板主之判决
时间Sun May 18 23:04:56 2014
1.
#1JSp-w3_ (GossipPicket)
事发於当天经济委员会审查自经区,黄昭顺委员担任主席後,
宣布临时动议之後便无音讯。
故板友转录公民议题板之文章来八卦,本人认为自经区亦属重大政策问题,符合公益性。
该委员会当时已有许多乡民观看,而新闻亦有即时报导,故以无重大删除。
检举人认为转录标题不妥,亦在检举案提出"内容意为政问行同乱板"
标题方面,此篇是虽为转录文,而原标题亦是公民议题板所用标题。
再者,常识上来看,该使用者使用之标题与一般"寻人"不同之处一望即知。
既然从标题来看即可区分亦可判断,并无鱼目混珠之实;
就政治问卦方面本人亦认为未达标准。
然而检举人所提排挤其他寻人文之讯息传达,
板规十规定「
本板置底闲聊文提供宣传相关符合公益之事由,
如亲友失踪协寻、寻找车祸目击证
人及其他事由,版主可视情况协助板上秩序临时挪为协助板务用」
八卦板文章流量很大,文章很快就会被洗上去了,所以检举人所提情形显然无法成立。
故版主利用置底权限,可将这类文章置底,版主在置底五格都满的时候,
亦会将部分民生议题相关、闲聊文挪走,移做此类寻人、徵求车祸影片等文章优先置底。
以上所述从以前到现在皆然,寻人文优先置底,故无排挤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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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也特此强调,八卦板禁止政问并非禁止政治,2008年前版主DreamYeh
举办两阶段投票,在第一阶段投票前即阐明
撷取部分「...然只要涉及特定政治人物。即会引发推文之政治对
立,甚或在板上互呛。数次造成秩序动乱。
甚或使八卦板被认为是偏向绿色之讨论地区
基於此,板主群须以手腕控制政治八卦文,然处理与否皆会被认为双重标准
,稍有不当即被板众群起攻之。管理上甚为困难。
鉴於此,本板逐渐走向全面禁止政治文之管理手段。然而却又引发「箝制言
论自由」之争议。」
当时第一阶段投票,以"开放政治八卦"为胜选。
第二阶段为管理范围,以"松散型开放尺度"为胜选。
详细在八卦板Z-10-8
承上,监古观今,由以现今社会公民意识抬头,
我认为"监督立法院"只要不涉及政治问卦,以回覆新闻或文章、爆卦等方式,
并无需要惩处的理由。
承前组长、版主DreamYeh两阶段投票显见,禁止政问不代表禁止政治。
本人认为2008年投票及规定的设定已属成熟,
立法院多项所立之法、或者审核之民生政策皆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於板规而言,政治问卦亦排除政策相关议题。
以上所述,只为强调一点:「时代不同了。」
在板务运作上或许跟以前有差别,
法官有裁量权,版主亦有。
法官有心证空间,版主亦有,尤其我们所管理的是PTT最大板。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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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定纷纷甲子年,千魔荡荡白阳天;
苍天旨意着书命,诸子虔诚扶道颠。
佛灯点亮华光现,ㄧ线生机救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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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27.4.56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TalkandCha/M.1400425498.A.4BA.html
※ 编辑: Bignana (114.27.4.56), 05/18/2014 23:10:44
1F:推 talk520:也是,就像是地方法院每一位法官都引用同样的法条,但结果 05/19 00:01
2F:→ talk520:不一定相同,而对於板主判决不服,上诉就如同向高等法院再 05/19 00:02
3F:→ talk520:申请重判。 05/19 00:03
4F:→ talk520:法律判决尚且如此,那板规如何要求标准一致呢@@ 05/19 00:04
5F:→ talk520:以上推文是给板友看,大概比喻了板务组务站务的关系。 05/19 00:05
6F:→ talk520:地方>高等>最高 05/19 00:05
7F:推 rocfrank:三点:公益性质的认定? 个人认为协寻文需很严正的划分等同 05/19 00:24
8F:→ rocfrank:公告文般具有不可模糊范围与取巧地闹板行为出现 05/19 00:26
9F:→ rocfrank:2. 现今看板对之前板主纵容政治文与特定社运团体勾连已有 05/19 00:27
10F:→ rocfrank:反省的声音 你要嘛开放政问 如此重大议题尽管提案公投之 05/19 00:28
11F:→ rocfrank:反观 就请遵守现行板规 05/19 00:29
12F:→ rocfrank:3. 你有你的判案自由心证 说不拘法条不为法匠也好 05/19 00:30
13F:→ rocfrank:我也有我的见解 申诉至组务之案由也无胡乱编排 至於是非 05/19 00:32
14F:→ rocfrank:有无符合现今社会观感与氛围 每人心中各有一把尺 本不在 05/19 00:33
15F:→ rocfrank:争论之内 也无挟杂私人恩怨 我要的是判例来协助看板风气 05/19 00:35
16F:→ rocfrank:至於回文政问这部份 尺度宽松就当闲聊纾发也就是了 05/19 00:39
17F:→ rocfrank:本鲁不想与板主群争辨形而上的民主普世价值与言论自由 05/19 00:40
18F:推 rocfrank:还有 判决完成後自会提罢免案的 我想看看你有多少民意? 05/19 00:46
19F:→ Bignana:尊重~欢迎你提~ 05/19 00:47
※ 编辑: Bignana (114.27.4.56), 05/19/2014 01:19:49
20F:→ ra065311:如果这篇跟上篇申诉都被驳回的话 使用者无权提出罢免 05/19 03:51
21F:推 hateOnas:请问 被驳回使用者无权提出罢免的依据在哪啊? 05/19 13:29
22F:→ ra065311:组规第二页末 05/19 14:25
23F:推 hateOnas:判决被驳回也是一种定案判决耶 05/19 17:15
24F:→ hateOnas:我好像有申诉过 忘记回文是不是一种定案判决.. 05/19 17:16
25F:→ ra065311:但若是被驳回 代表不成案吧 这样还能提出罢免不是很怪? 05/25 09:52
26F:推 coon182:所以现在提罢免案都要看过理由才能正式开始(菸 05/28 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