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woo (要人走申诉别偷改和删阿)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申诉] 不服WomenTalk板主maxxsu水桶之判
时间Thu Dec 19 10:51:38 2013
申诉人: bluwoo
申诉案由:WomenTalk板板主maxxsu不当水桶之判
申诉经过:
1.我在别人文章中推文 遭板主判定为违反该板 板规2 水桶一个月
2.板主如何判断我是在骂人 还是在说明我讲的是 在形容让此状况发生时
行为人的智愚?
抗辩理由:
在这句中我形容让此状况发生之行为人之智愚 板主以何理强制放大检视一个字
如果无此行为人 此控告本人"无故"人身攻击之判决因无指向人不也同时不成立
若有此行为人 此板规所定之规范我违反何处?
并且此控告本人"无故"人身攻击之判决应该同时不成立
就算纵使意见不合互有辩驳也不能批评他人"蠢" 我说的也没明确指向特定人
今天坑挖了有人把自己说的弄得完全符合 跳坑就能定我骂人水桶罪?
应该连酌情量处的处罚都不能构成吧
顺带附上判决结果
推 bluwoo:你说看不懂真的无所谓 不要扭曲和债留子孙就好 够蠢了.... 12/18 13:10
^^
违反板规
2."无故"人身攻击他人者,水桶一个月;情节严重者,处一月以上三年以下水桶。
蓄意引乱,或口不带脏字却蓄意挑弄板友,(如消遣他人或讨嘘在先)
再以其为受害者应免责,并以公平之名意图拖人下水之恶意者,直接永久水桶。
对其免责抗辩及恶意检举,板方不予受理。情节重大文章劣退。
bluwoo 水桶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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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36.230.248.236
1F:→ bluwoo:申诉也是不处理这年头办事真轻松=3= 12/25 11:54
2F:推 GeminiMan:请附上与板主的板务沟通信件记录。若无,请先行跟板主 12/26 13:07
3F:→ GeminiMan:沟通後,仍不服判决,再行上诉 12/26 13:07
4F:→ bluwoo:私信给你还是贴上这板? 12/26 23:15
5F:→ bluwoo:回覆一次顶多久阿...简单判决都能等到水桶结束才回答? 12/29 10:49
6F:→ ttnakafzcm:申诉须知都不看 = = 12/29 12:11
7F:→ bluwoo:你又知道我没看 你有确定我申诉上来几天才收到推文一行? 01/05 22:16
8F:→ bluwoo:你要不要说你记忆有没好到随人问看影片记得几分几秒啥动作? 01/05 22:18
9F:推 GeminiMan:若未依组规附上相关证据,申诉案均不予受理。 01/19 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