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vefishfish ((*〝︵〞*))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Fw: [建议] 本板14694(现在为10500)
时间Wed Mar 6 21:33:15 2013
※ [本文转录自 GossipPicket 看板 #1HDnnZaD ]
作者: livefishfish ((*〝︵〞*)) 看板: GossipPicket
标题: Re: [建议] 本板14694(现在为10500)
时间: Wed Mar 6 18:37:20 2013
※ 引述《Bignana (霜之哀伤....)》之铭言:
: 我并不是当时的板主,并无必须处理之说。
: 若要本人对此表达立场,我即以组务表达的立场为主
: #1G4g1pP5 (L_TalkandCha)
: 推 GeminiMan:请先与板主沟通後,再行申诉。板主亦於查证过後,做出更 08/02 16:43
: → GeminiMan:正公告。
: #1G4gENU9 (L_TalkandCha)
: → GeminiMan:非属隐板及静板行为。 且已经发布更正公告。 08/02 16:45
: 本人认为,我不需要对此进行处理,
: 组务已说明,前板主於查证後更正其公告。
: 回应「造谣」一说,
: 造谣属於捏造的谣言,是蓄意行为!
: 前板主的公告属於「未经查证」的非故意,
#1G4dxYVR (Gossiping)
#1G4gIi9I (Gossiping)
这两个公告前後差了近3小时阿
你桶屏科大那个才19分钟
他连出来跟大家说对不起我错了 我被骗了之类的机会都没有阿
板主能隔3小时再发公告跟大家说对不起我误信错误消息 乡民是不是也要有机会?
: 且事後前板主也有发更正公告,
同理 屏科大那个是不是只要发文更正就好了?
hateOnas他都3小时後才更正而且不自请处分
现在却有脸跑来检举人造谣水桶而板主大大既然认为只要有更正就好了
我要求的是标准要一致阿 让那些人有机会更正谢谢
: 当时若有疑虑应是被此条款给劣退或水桶的使用者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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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70.161.226
※ 编辑: livefishfish 来自: 61.70.161.226 (03/06 18:52)
1F:推 Bignana:板主的回应已完毕 不再回覆此串。 03/06 19:18
2F:→ livefishfish:也就是说板主只认可hateOnas可以更正罗 03/06 19:19
3F:推 Bignana:这些问题 你可以申诉去组务 我是问过组长的 就这样 03/06 19:21
4F:→ livefishfish:还是说大家都可以更正? 03/06 19:22
5F:推 Bignana:如果你要申诉 我这篇推文回应就当我回覆完成了 03/06 19:22
6F:→ livefishfish:既然小组长说可以事後更正 那就表示所有人都可以 03/06 19:22
7F:推 Bignana:去申诉吧 03/06 19:22
8F:推 Bignana:嗯 去申诉吧 03/06 19:23
9F:→ ev331:我要抗议 为什麽新的判决有2天 有的2星期 不都通通2星期吗 03/06 19:23
10F:推 Bignana:我已经请示过组务 说明已经回覆您了 其余的不满 03/06 19:24
11F:推 Bignana:请洽组务吧 我相信检举王很乐意去组务再次回复的 03/06 19:24
12F:推 Bignana:这已经不是我份内该为之事 麻烦请使用者有问题去组务 03/06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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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livefishfish (61.70.161.226), 时间: 03/06/2013 21: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