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名侦探抠男)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Re: [问题] 罢免案问题
时间Tue Oct 9 23:49:07 2012
※ 引述《YU0121 (爱玉冰™)》之铭言:
: 9>若罢免连署票数未通过,判定为罢免未通过。
: 从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不得以相同之原因(事件)对相同之板主提出
: 罢免连署。
: 请问小组长
: 倘若A板主 在今年1月被B乡民提出罢免案(结果:罢免案无效/失败)
: 那A板主於今年2月主动请辞
: 接着A板主又於今年4月参选板主且也顺利当选
: 但随後没多久又因申诉被B乡民提出罢免案(结果:成功)
: 请问究竟是否有效?
: 我拿工作来讲好了
: A员工在B公司工作5年 但因私人因素请辞 (非留职停薪) 工作也完成交接
: 过半年後 A员工又应徵B公司也顺利录取
: 这时候 A员工的年资是重头开始算? 还是从第五年开始算?
: 麻烦小组长回答了
该罢免连署程序第九点系指「连署未通过的连署案」,
与罢免案连署案无效的情形均无相关,
可参考
#1Fq4-mWj (L_TalkandCha) 及
#1GPmAeY9 (L_TalkandCha) 。
上件连署案连署结果若未通过,一年内不得再以相同理由相同事件发起连署。
板主重新上任,为担任相同的职务,仍依当时的组务公告为准,起算一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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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不符的连署案,则於一年内不得於群组内提出罢免板主连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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