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名侦探抠男)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Re: [附件三] 不服GOSIP板hateOnas板主劣退判决
时间Wed May 30 22:48:13 2012
法务部函释
http://mywoojdb.appspot.com/j11x/j11x?id=11660
要 旨:关於法规中所称「以上、以下、以内者」之数目计算疑义
主 旨:贵局函询关於法规中所称「以上、以下、以内者」之数目计算疑义乙案,
复如说明二。请 查照参考。
说 明:一 复 贵局九十一年一月十七日九十局考字第○九一○○○○○八五一
号书函。
二 按
刑法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称以上、以下、以内者,俱连本数..
.计算。」参照上开规定,法制用语所称「以上、以下、以内者」,
包含该本数计算,合先叙明。次按民法第一百十九条定:「法令、审
判或法律行为所定之期日及期间,除有特别订定外,其计算依本章之
规定。」另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年龄自出生之日起算。」
是以,有关年龄之计算,若无其他特别规定外,应依周年计算法,以
实足年龄计算,自出生之日起算足一年为一岁 (参施启扬着,民法总
则,第三百三十九页参照) 。来函说明二所称「行政院所属各机关派
送具有驻外工作资格人员赴国外进修外国语文实施计画」第二点第一
项第二款规定,出国进修外国语人员须具备「四十五岁以下」之资格
条件。其所称「四十五岁以下」,参照前述说明,应指未满四十五岁
及四十五岁整。如年龄为四十五岁零一天者,因已逾四十五岁整,即
不符规定要件。
※ 引述《hateOnas (感谢小鸡立志当眼线)》之铭言:
: 主任秘书是十二职等
: 版规第四条
: 四、其他依法律规定之中央或地方政府比照简任第十二职等以上职务之人员。
: 你有看到12职等"以上"这两个字吗
: 以上等於大於十二
: 请解释
: : 四、其他依法律规定之中央或地方政府比照简任第十二职等以上职务之人员。
: ※ Deleted by: hateOnas (61.230.116.146) 05/23/2012 18: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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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 转录者: hateOnas (61.230.116.146), 时间: 05/24/2012 08:54:04
: → hateOnas:此为第三封信件 看到需要争论"以上" 我就请他直接申诉了 05/24 08:55
: → hateOnas:而我的回信我没有备份 若申诉人觉得需要就附上吧 05/24 08:55
: → hateOnas:诡异的是 以上等於大於十二 这句话 05/24 08:56
: → FallRed:应该是"以上大於等於十二" 有人数学没学好 05/24 09:02
: → hateOnas:这句话看断句 可以有两种解读方法 "以上" 等於(就是说)大 05/24 09:14
: → hateOnas:於等於12 或是 "以上" 等於且大於 十二 虽然规定是後面 05/24 09:15
: → hateOnas:於XX12 修正一下 抱歉 05/24 09:16
: 推 FallRed:我不是说你啊XD 05/24 16:07
: → FallRed:而且没有数会大於"且"等於十二 应是大於"或"等於十二 05/24 16:08
: 推 dogdogbus:通常正常文书大於12职等 就是>12 而已 05/26 17:20
: → dogdogbus:大於12职等(含) 才是 >=12 05/26 17:20
: → dogdogbus:这样凹 有点硬 05/26 17:21
: → dogdogbus:12职等以上 跟12职等以上(含) 差一字会影响了最後判决 05/26 17:22
: → FallRed:某d是在鬼扯啥 板规是写"以上"又不是写"大於" 05/28 13:27
: → FallRed:不同表达方式跟概念你扯在一起讲? 05/28 13:27
: 推 dogdogbus:某F才是头壳XX?? 12职等以上 跟12职等以上(含) 看不懂? 05/29 01:51
: → dogdogbus:高雄市政府各机关报送荐任8职等(含)以上人员资料自动 05/29 01:52
: → dogdogbus:http://tinyurl.com/7g2zcyu 看来是有人没读书?? 05/29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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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1.52.127
1F:推 ttnakafzcm:所以这篇申诉输定了........... 05/30 23:03
2F:推 lucard1129:X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5/30 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