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名侦探抠男)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Fw: [申诉]小组长兼群组长对我的申诉所做判决无理
时间Mon Feb 6 21:59:11 2012
※ [本文转录自 BoardCourt 看板 #1FBpzeqk ]
作者: mousepad () 看板: BoardCourt
标题: Re: [申诉]小组长兼群组长对我的申诉所做判决无理
时间: Mon Feb 6 10:48:04 2012
裁定:
1.
betel5566君继承2008年裁定的水桶,不予解除。
2.
betel5566君若再於相关申诉看板(各级组务板与站级申诉看板)有任何异议,
致影响相关看板运作者,
小组长、群组长与板务站长得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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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1.
站方於2008年查明相关多重ID後,
即砍除betel5566此一帐号(
#19F93UwM (ID_Multi))。
但既然系统後来并未禁止(新)使用者(重新)注册此一帐号,
并且於注册过程中并未提示该帐号的「前科」与「包袱」,
则本帐号之新持有者理应享有与任何其他未违规使用者同样的基本权利,
并且没有自行证明「与该帐号砍除前的持有者不是同一人」的义务。
因此,该帐号经重新注册後,
理应经新持有者申请後解除该帐号在wanted板的水桶,
以维护使用者基本权利,
除非板务、组务人员经站务人员协助,
取得积极证据证明该帐号新旧持有者为同一人。
而这一点将形成管理上的漏洞,
建议未来砍除帐号时,禁止该帐号重新注册,
或於开放重新注册时向新申请者明示该帐号的「前科」与「包袱」,
由新注册者自行衡量是否仍要注册。
但,
由於betel5566此一帐号被重新注册後,
第一次於组务板申诉时,
昵称竟与2008年砍除前一模一样(
#1El7IG28 (L_TalkandCha))。
板务与组务人员怀疑新旧持有者为同一人,堪称合理。
或,
即使板务、组务人员未有积极证据证明新旧持有者真为同一人,
就让我们说「根本是不同的两个人」好了,
但注册这个ID且使用一模一样的昵称,
显然有挑起过去这个ID的违规历史、并钻站规漏洞试探站方底限的恶意,
因此裁定不予解除水桶。
2.
本案已穷尽所有站内申诉管道,
betel5566君不得再於相关申诉看板(各级组务板与站级申诉看板)有任何异议。
若影响相关看板运作者,
小组长、群组长与板务站长得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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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9.3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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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GeminiMan (114.41.53.87), 时间: 02/06/2012 21: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