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名侦探抠男)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转录]Re: [申诉] AllTogether 板主 alltogether 应予以解职
时间Tue May 25 19:50:09 2010
※ [本文转录自 About_Life 看板 #1B-xT3nv ]
作者: penlyly (请勿拍打与喂食) 看板: About_Life
标题: Re: [申诉] AllTogether 板主 alltogether 应予以解职
时间: Tue May 25 19:40:48 2010
组务认同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性
然已经确立的警告却不会因组务的更动或是规范的修订而消灭
(除非有特别注明重新计算)
然两警告间隔时期长达七年 这也是很少见的
对於板主的适任仍然有可以斟酌的空间
如果板主真有心於板务 组务认为偶一的失误是可以酌情处分的
不过从申诉者检附的资料
似乎该板主对於看板的投入有所不足,
且同期板主亦有所意见?
本案先行退回小组层级
请小组长与现任板主沟通确认
1.alltogether 是否仍有心於看板事务
2.另两位板主是否认可alltogether对於看板职务的执行
再重新裁定该板主是否继续留任。
※ 引述《ZeroAeroXoly (贺神鹰˙蜕变˙蝴蝶效应~)》之铭言:
: ◆ 申诉人 : ZeroAeroXoly
: ◆ 被申诉人: GeminiMan / L_TalkandCha
: ◆ 事由与论据:
: 因认 L_TalkandCha 小组长 GeminiMan 对於今昔组规之认知与解释,
: 认为殊有不妥,容有疑义,而欲提起上诉。
: GeminiMan 提出啃瓜子聊天小组之组规,为 2009.04.09 始有正式之小组组规。
: 而依过往之公告纪录,前任群组长 claus 之判罚适用於组规为警告达四次
: 才予以免职。故此案,不溯及既往,仅记予警告一次,不予以免职。
: --------------------------------------
: 然本人认为,小组长既认此不溯及既往,理应代表适用程序从新原则之落实,
: 而改采新组务规范之内容予以判断与评价,始为正确!况且衡诸法、理、情以观:
: 关於恪遵当时所制定之规范,本即无违人民法感,就论理面亦属无误;
: 唯实体(判决)从旧、程序(规范)从新,乃本国一般法律原理原则之一,
: 衡诸本国法律、PTT站规、组规(群组、小组)、板规、˙˙˙等皆然!
: 既组规已颁定新规范,规范程序面舍旧从新,亦本即当然之理!--- 合法!
: 实体判决结果部分,应充分尊重当时群组长 claus 所宣判之内容!惩处效力
: 於受惩处者(该板主)仍在位时,仍应存续其判决效力!除非其已不在位!
: 况且当年旧有之宣判,乃群组等级之组务警告判决!而非小组板务等级!
: 群组审判层级位阶在小组之上,群组判决既有效力亦在小组宣判者之上!
: 若因小组长之解读与应用以观,竟使该板主得以豁免旧有之责?!岂有此理!
: 此举把当时该板主的过错,与当时群组长的组务宣判公告当成什麽?!显不正当!
: 岂能容忍以形害义!先想好结论,再帮忙找理由填塞,藉以免责、逃避惩处规范,
: 此绝非任一板主、小组长、群组长,或任何站方高层应有之态度与作为!
: 因此过往既有之宣判,无论奖惩,仍应予以累计!刚正不阿!始足为当--- 合理!
: 该板主长年以来在位已久(将近10年?!),却始终都怠惰散漫、无心监管、
: 敷衍板务、无所建树˙˙˙之行为早已行之有年!板务规范、板风氛围、使用实况等
: 亦始终不见有任何成长、提升与进步!板务几乎均交由其余板主群分工处理,实在是
: 没这个道理!只顾享权益却未尽其责!尸位素餐者,实不宜再续加放任纵容!否则就
: 心态面与共犯何异?!况且赏罚分明且晓明事理,乃身为审判者应有之伦理与本分!
: 从而本人提起上诉,认为该板主 alltogether 累计实已达新组规之警告两次标准,
: 认应即予以解职为妥!------- 合情!
: 准此,本人不赞同该小组长之解读与适用,恳请群组长们斟酌各项必要之点,
: 几经再三思量以後,提出既正当且合乎情、理、法之论据,再做定夺!感激辛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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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ZeroAeroXoly:非常感激群组长的明察秋毫~终於盼到迟来的正义Q_Q 05/26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