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anktassone ()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Re: [申诉] 不服八卦版主JasonBourne劣退判决
时间Mon Sep 21 12:24:13 2009
※ 引述《JasonBourne (最贴心的事)》之铭言:
: ※ 引述《franktassone ()》之铭言:
: : 删法的缘由,我不知你也不知。所以,这有解释的空间,对吗?
: : 也许後来版主觉得都解释过了,应该不会造成疑义,这也有可能,是吗?
: : 我会找之前的版规就是因为"现在的版规"没有解释"。
: 被删除的,不是前任板主对板规的解释,而是板规本身,所以跟疑不疑义
: 没有关系。
: 在解释论上,规范文字被删除,即失其效力,所以在小组长没有立下规范之前,
: 对於被明文删除的板规,我无法执行。
我并无请现任版主遵其效力,但无明文解释是事实。
我也只是引用之前对这版规的解释。
: : 当然,现任版主不受拘束,所以,我己经改为"参考"。对不起!
: : 但是,这样会不会造成一罪但不同处罚的情形呢?或是同时间不同版主对於
: : 此条版规也会有不同的解释呢?而这样是合理的吗?
: : 个人觉得,是不是要把版规规定的"清楚"呢?
: 如同上述,差异的不是「相同板规,前後任板主解释不同」,而是「板规已经不
: 同」。再说,如果要严格依照板规来看,板主可以随时补充修正板规,实质上几
: 乎等於「板主的解释变了」就等於「板规变了」。只是我觉得这样板友可能会被
: 突袭,所以才请你指出,在「现行板规」下,如果有前任板主曾经采取支持你的
: 解释,我会帮你取消劣文。
: 再说一次,不是「板主的解释改变」,而是「板规改变」。
我能不能也这样说明:
如果有前任版主曾经采取支持现任版主的解释,我也能接受劣退?
如果举不出来,那现在版主应"受约束"?
这又好像不是我申诉的主由,是吗?
能不能请JB也问一下,现任其他版主对此争议?
毕竟现任版主适用目前版规,如果有别的解释,是否代表这版规真有"解释
清楚"的必要?
阁下的意思大约是不管内容、网站是不是同一个,都算违反。我所解读。
但我的意思是"内容是相同且为同一报纸所报导"只是网路上用两则区分。
单纯为补齐此新闻的完整性。因为在实体报纸是同一版面,在别的网站
也许同样内容只用一个网址报导。
我觉得并无违反版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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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6.201.118
※ 编辑: franktassone 来自: 59.126.201.118 (09/21 12:26)
※ 编辑: franktassone 来自: 59.126.201.118 (09/21 12:32)
1F:推 JasonBourne:不是新板规「无明文解释」,是新板规把原规定删除 09/21 14:46
2F:→ JasonBourne:再说一次,你引的,不是「板规解释」,是「板规文字」 09/21 14:46
3F:→ franktassone:那里的文字不就是在解释吗?个人是如此认为! 09/21 14:50
4F:→ JasonBourne:既然你也同意被删除的是板规文字,那我就没有意见了 09/21 15:02
5F:→ JasonBourne:剩下的就由小组长裁决。 09/21 15:03
6F:→ JasonBourne:不过我可以很确定的告诉你,规范解释与规范文字不相同 09/21 15:03
7F:→ JasonBourne:解释可因解释者而异,但被放进了板规,就有客观化效力 09/21 15:04
8F:→ JasonBourne:所以「板主删除板规」跟「板主解释板规」是不一样的 09/21 15:05
9F:→ franktassone:请你不要误解,可以看看我最新发的。即知:有问题! 09/21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