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anktassone ()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Re: [申诉] 不服八卦版主JasonBourne劣退判决
时间Mon Sep 21 12:04:56 2009
※ 引述《JasonBourne (最贴心的事)》之铭言:
: ※ 引述《franktassone ()》之铭言:
: : 这在此报是用两个网页,但在实体报纸是一篇或在其他报纸可能是用一个网页
: : 连结。这样是不是要怪网友:多事或是怎麽不找只用一个网页的新闻呢?
: : 如果看我的文章可以发现,前後新闻是"补齐"新闻的完整性,而不是故意把文
: : 章弄得很长。
: : 如果,这样就说我"多篇",那不也是很奇怪吗?
: : 所以,如果之前的版规己经有做解释,为何现任版主不依照执行
: : 如果之前的解释有问题,那现在版主应就现在版规做成解释,好让网友遵守,
: : 而不是以"自我解读",作成规范。所以,我不服劣退判决!
: : 以上。
: 1.现行板规,不是只有把旧板规的「三篇」改成「一篇」,也把旧板规「允许
: 一篇文,多新闻」的规定删除了。如果现行板规的「制订者」(也就是你说
: 的有权解释者)认同旧板规的「允许一篇文,多新闻」,何以删除?
删法的缘由,我不知你也不知。所以,这有解释的空间,对吗?
也许後来版主觉得都解释过了,应该不会造成疑义,这也有可能,是吗?
我会找之前的版规就是因为"现在的版规"没有解释"。
: 2.板规授权板主於个案可以迳行解释或补充板规,这里说的「板主」,应该是
: 指现任板主。换句话说,在没有变更板规文字的前提下,现任板主并不受前
: 任板主对板规解释的拘束(更何况板规文字已经将支持你的解释删除了)。
当然,现任版主不受拘束,所以,我己经改为"参考"。对不起!
但是,这样会不会造成一罪但不同处罚的情形呢?或是同时间不同版主对於
此条版规也会有不同的解释呢?而这样是合理的吗?
个人觉得,是不是要把版规规定的"清楚"呢?
一天一篇的立法本意,是防止版上一堆新闻?这是我个人解读。
但我一篇里有两则同性质、同报的内容,只是单纯"补齐其完整性"的意思!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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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6.2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