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T1077 (Arsene 风之谷卫鹰 )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Re: [申诉] 不服Wanted版主等人判决
时间Sat Apr 11 20:31:18 2009
经查
一
●13303 26 4/01 nokm □ [问题] 如果版友超爱挑战版主版规该怎麽办?
┌─────────────────────────────────────┐
│ 文章代码(AID):
#19qsNkxn (Wanted) [ptt.cc] [问题] 如果版友超爱挑战版主版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Wanted/M.1238590958.A.EF1.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5 银 │
└─────────────────────────────────────┘
内容只能看到为
◆ 此文章无内容 [按任意键继续]
现以无法确认内容是否违反板规
亦或 该发文者已知错误 也修正删除
因为系统因素 故只留下标题屍体於版面上
故 本案无法处分
二
●24959
4 4/09 - □ (本文已被删除) [erspicu]
该发文者已经自觉错误 修正删除
无法确认文章内容为何
且已经自行改正
故 本案申诉亦给予驳回 不处分
以上说明
VOT1077 04/11 20:32
※ 引述《sonamic (冬天来了)》之铭言:
: 一.申诉人ID:sonamic
: 二.被申诉人ID:Wanted版主等人(请依所附证据信件决定责任归属)
: 三.申诉事项:
: 1.摘要
: 申诉事件:nokm模仿本人文章 跟上次不同篇
: 由於一罪一罚因此提出检举
: 证据:9. 严禁闹板文章、禁引战文(转录他版引战文亦同)。
: 7.对於带有嘲讽意味的模仿文得经原发文者检举版主(不告不理)
: 得以心证判定闹板与否,并给予适当处分
: 版主回应:一经当事人检举则不经警告立刻给予处份,检举时效为24小时,以文章发表
: 起始时间计算。
: 评论:请小组长自己看该版版规
: 24小时的检举时效仅明文规定於版规7-5,7-6,7-7
: 版规9-7并未规定在24小时内检举
: 2.摘要
: 申诉事件:24959 ~ 2 4/09 erspicu □ [徵求] 有没有人用减轻体重冲替代役
: 或是免役的
: 由於违反版规迳行向版主群提出检举
: 证据:6. 禁特殊徵求文。
: 《违者可不警告直接砍文,设劣文一篇并水桶一周(除第4条)》
: 3.徵求负面事物、违反中华民国法律之文章,亦不可在此徵求。
: 如:徵求骂脏话、自杀的方法、报复伤害他人的方法。
: 妨碍兵役治罪条例:
: 第 三 条
: 役龄男子意图避免徵兵处理,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一、徵兵及龄男子隐匿不报,或为不实之申报者。
: 二、对於兵籍调查无故不依规定办理者。
: 三、徵兵检查无故不到者。
: 四、毁伤身体或以其他方法变更体位者。
: 五、居住处所迁移,无故不申报,致未能接受徵兵处理者。
: 六、未经核准而出境,致未能接受徵兵处理者。
: 七、核准出境後,届期未归,经催告仍未返国,致未能接受徵兵处理者。
: 根据第三条-四 提出检举
: 请小组长处理 谢谢
: 不要再做田野调查了
: =========================以下为信件往返记录==================================
: 作者 sonamic (冬天来了)
: 标题 检举
: 时间 Tue Apr 7 23:53:04 2009
: ───────────────────────────────────────
: 13303 26 4/01 nokm □ [问题] 如果版友超爱挑战版主版规该怎麽办?
: 如果版友超爱挑战版主版规该怎麽办?
: 如果版友超爱挑战版主版规该怎麽办?
: 如果版友超爱挑战版主版规该怎麽办?
: 如果版友超爱挑战版主版规该怎麽办?
: 如果版友超爱挑战版主版规该怎麽办?
: 给我"个"好方法吧(有人还打错 打成给我"的"好方法耶 好可怜)
: 科科
: 13290 8 4/01 sonamic □ [问题] 如果版主都不依照版规判决该怎麽办?
: 如果版主都不依照版规判决该怎麽办?
: 如果版主都不依照版规判决该怎麽办?
: 如果版主都不依照版规判决该怎麽办?
: 如果版主都不依照版规判决该怎麽办?
: 如果版主都不依照版规判决该怎麽办?
: 给我的好方法吧
: 科科
: 版规9-7
: 跟上次检举的模仿文章不同篇
: 请处理
: 作者 dreammoon30 (宁宁)
: 标题 Re: 检举
: 时间 Wed Apr 8 00:00:40 2009
: ───────────────────────────────────────
: 首先 关於模仿文
: 9. 严禁闹板文章、禁引战文(转录他版引战文亦同)。
: 《违者视情节砍文或设劣文,并水桶一周~永久停权》
: 7.对於带有嘲讽意味的模仿文得经原发文者检举版主(不告不理)
: 得以心证判定闹板与否,并给予适当处分
: 我知道你很气愤
: 但很抱歉 依照本版检举规定
: 一经当事人检举则不经警告立刻给予处份,检举时效为24小时,以文章发
: 表
: 起始时间计算。
: 也就是
: ),检举时效需在24小时之内检举,
: 逾期不受理,以文章发生时间为准。
: 很抱歉 您检举的文章已经超过检举时效
: 无法作为违规进行处分
: 下次若有看见类似情况 请尽量於 24小时内通报检举
: 谢谢您的来信
: 作者 sonamic (冬天来了)
: 标题 [通告] [检举]违反版规
: 时间 Thu Apr 9 21:51:29 2009
: ───────────────────────────────────────
: ※ [通告] 共 4 人收件
: ※ dreammoon30 DIDIMAX VOT1077 Amgine
: ---------------------------------------------------------------------------
: 24959 ~ 2 4/09 erspicu □ [徵求] 有没有人用减轻体重冲替代役或是免役的?
: 一直觉得自己用体重冲替代役或是免役还很远,
: 结果刚查一下发现bmi低於16.5就替代役了,其实还没有很远,
: 虽然还差5kg,但是我以前高中瘦的时候满长的时间差不多bmi都在15~16左右,
: 可惜上大学後变胖很多,还有点想冲一下......
: 有点好奇有多少人冲减轻体重冲成功替代役的呢?
: 再查一下,免役体位bmi需低於14.5...这个猛,有没有人冲到免役体位去的? 受小第一拜.
: 我记得以前BMI在15左右有的时候,就偶然会头晕.心悸的状况,男生冲到14.5真的可以活吗
: ?
: 妨碍兵役治罪条例:
: 第 三 条
: 役龄男子意图避免徵兵处理,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一、徵兵及龄男子隐匿不报,或为不实之申报者。
: 二、对於兵籍调查无故不依规定办理者。
: 三、徵兵检查无故不到者。
: 四、毁伤身体或以其他方法变更体位者。
: 五、居住处所迁移,无故不申报,致未能接受徵兵处理者。
: 六、未经核准而出境,致未能接受徵兵处理者。
: 七、核准出境後,届期未归,经催告仍未返国,致未能接受徵兵处理者。
: 根据第三条-四
: 违反版规6-3
: 6. 禁特殊徵求文。
: 《违者可不警告直接砍文,设劣文一篇并水桶一周(除第4条)》
: 1.举凡各种徵求性暗示或是行为(接吻、作爱等)的文章,皆不得在此徵求
: 。
: 2.举凡各种徵求与他人直接作肢体接触的文章,皆不得在此徵求。
: 如:拥抱、牵手等。
: 3.徵求负面事物、违反中华民国法律之文章,亦不可在此徵求。
: 如:徵求骂脏话、自杀的方法、报复伤害他人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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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谷~卫鹰 http://www.wretch.cc/album/vot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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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6.105.78
1F:推 sonamic:刚好我都有备份(呵欠) 04/11 21:43
2F:→ sonamic:删文的时间点请向站方查询纪录 绝对在我写检举信之後 04/11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