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xobmai (好色的欧巴马)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Re: [通知] 罢免Gossiping板板主 thinkmema
时间Tue Feb 10 17:51:17 2009
※ 引述《IanPolice (警生版发文专用)》之铭言:
: ※ 引述《diefishfish (小予予)》之铭言:
: 连署发起人注册时间不足
: 所以T版主一年内不可因文字狱或标准不一为罢免理由
8>罢免连署中凡因任何理由而连署无效(连署遭裁定不合组规而取消)者,
其发起人於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不得於本群组内提出任何罢免连署,若
经查利用分身ID发起连署,则该连署无效,且将建议站方予以适当之惩处。
9>若罢免连署未通过,从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以相同之原因(事件)对相同
之版主提出之罢免连署视为无效。
依照第八项
连署发起人注册时间不足
其发起该连署无效可撤销
被撤销之连署,视为自始无效
如果连署自始无效
也就是被认为一开始就没这个连署
那又怎麽会有第九项罢免连署未通过的适用?
结论:
之後的罢免连署还可以同样的理由罢免该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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