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altemper (Lunatic Pandora)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Re: [申诉] 不服mentalk板shark板主水桶之判决
时间Mon Dec 22 15:08:22 2008
好了,理由写了这麽多,任谁看了都伤眼。
我在此以最简要的方式,
向山狮组长申明我认为这个判决最没道理的地方。
此後我将不再回应,并接受小组长的裁判,不再上诉。
如果「我觉得你不必跟乡民打口舌战」不是指特定群体
那麽「我觉得你不必跟loser打口舌战」当然也不是指特定群体
一样的文法,一样的群体特性(乡民、loser皆为概括性的说词,无法被妥善定义),
就应当导致一样的结论。
理由上篇文章已经讲得很清楚。
That's all.
r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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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7.4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