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ck1119 (C大叔)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Re: [申诉] 不太认同 wanted 板 VOT1077 板主水桶ꐠ…
时间Fri Dec 19 14:39:07 2008
关於这个问题,我知道管理版务是很辛苦的事,但是在水桶的同时,是不是版主应该也应
该发函告知。
使用者才知道该怎麽处理,今天版规就如同法律没错,但是法理总不外乎人情,是不是应
该按照内容来判断,再进行处置
难道执行版规宁愿错杀,也不放过。
※ 引述《VOT1077 (Arsene 风之谷卫鹰 )》之铭言:
: 本版发文前提示写的很清楚
: 发文前提示:(详细标准请先看置底板规)
: WANTED板禁止〝一行文〞〝徵求异性外出〞〝买卖〞〝徵才〞〝求职行为〞〝无关版旨〞
: 并请注意字数 需要超过 20个字 (英数字串算一字 标点表情符号不算字)
: 发文前 请先想想 今天发过几篇了 (每人每日三篇 回文 删文 分身发文 也算额度)
: ~~~~~~~~~~~ 以上提醒 可以按下 ctrl + y 消除 ~~~~~~~~~~~
: 版规也订的很清楚
: 4.篇数定义:PO完砍除的文章也包含在一天三篇之内,并非砍除就不算三
: 篇。或查同一人申请多个帐号并在本版发表篇数高过三篇
: 一经版主发现或是检举不经警告直接执行处分。
: 单日每多PO一篇则多计一周水桶处分,得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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