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itishgirl (不是叫lara的英国女孩)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转录][公告] 关於生活娱乐群组之案件
时间Wed Nov 5 18:28:16 2008
※ [本文转录自 PttLaw 看板]
作者: alanmax () 看板: PttLaw
标题: [公告] 关於生活娱乐群组之案件
时间: Wed Nov 5 02:03:14 2008
请各位使用者不要再来信希望我处理了。
由於生活娱乐群组组务缺位问题严重,故层级审查程序上确有瑕疵,但本站申诉规定於
本版进板画面有详细说明。所以在生活娱乐群组群组务版有出现判决以前,本法官对於
生活娱乐群组内各板主的判决结果并无实际上作最终审查的权利。
另生活娱乐群组之行政事务由站务总监裘大代理,司法审判事务由谁代理我得不到答案。
不久前本法官曾提出有关申诉流程的修订案,企图解决审查流程被卡死的情形,但该修正
法案最後被版务站长群给挡了下来。
9/20 我有发文表示"版务群"将研拟出一套新的审查流程,但其完成时程为何我并不清楚,
故在新的审查流程出现以前,目前的申诉流程之瑕疵,小弟无能为力。
本人在此向各位表示我诚挚的歉意。
板务一再对法务强调我们并未拥有所谓"监督"之权,况且生活娱乐群组由站务总监裘大直
辖,既无监督之权的我又如何去建议或甚至做出可能被说是造次的判决呢?
上任後,至少本法官认为本站该有的程序公正性,我已试图争取过,但结果为失败。
所以目前这个情形我同样感到心寒,望请各位申诉人多多包涵。
对於生活娱乐群组的案件,我无能、无权、无处理正当性,所以不会再做出任何判决。
终究我无法突破现有的窠臼,为此再次向各位道歉。
也期望未来与法务部无关联且仅属於版务部门的新审查机制,能有一番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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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121.253.74
※ 编辑: alanmax 来自: 203.121.253.74 (11/05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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