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ghtwing (光之翼)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证02] 不服TaichungBun板BIA不当退文(5/12板务)
时间Thu May 16 00:59:55 2024
※ [本文转录自 lightwing 信箱]
作者: hickory (C'est la vie) 看板: ChangHua
标题: [版务] 如何罢免版主 - 教学
时间: Mon Nov 10 23:20:21 2014
如何罢免
彰化版 疑似不适任版主的教学文 <-- 彰化点在此,你砍看看
依照 生活娱乐馆组规 2013 修订版 v2.0
二、新增/删除板主
<删除板主>
1.若为自愿请辞,於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
版主,没有辞职打算,所以这个不用看
2.若非自愿退位:请至小组事务板提出罢免连署申请,再至 LifeRecallBM
板发起连署。
0>提出罢免前必须有组务申诉纪录及小组长定案判决,
并於小组长定案後七日内於小组事务板提出罢免板主申请。
白话文:你要先去组务版申诉,之前slcgboy联署失败就是因为没先去申诉
目前有去组务申诉过的只有我、HiJimmy、skynick。
但是我宣判是10/29,已经超过七天内提出申请的期限,所以接下
来要等另外两位申诉宣判下来,七天内提出罢免申请
很少人对不对? 有意提罢免的请去组务申诉。
申诉什麽? 我哪知,看你要申诉什麽阿
1>罢免原因需符合公众议题,并由小组长审核。
小组长得判定罢免原因无效,为无效罢免案。
白话文:先申请就对了,有效无效交由小组长判断
2>发起人须符合资格登入300且发表200。
白话文:符合资格的剩下 HiJimmy
3>提出罢免连署者,需在开始连署一小时内将连署文转录至该看板及小组事务
板,告知进行罢免连署中。若无告知,则连署视为无效。(遭处分致未符合
发文限制者可由他人代为转录,分身帐号无效)
去组务提罢免连署,最好是贴完马上转录到 彰化版 跟 小组事务版。 (又有彰化点了)
若是被水桶,赶快请人帮你转录,反正一小时内要转来,不能用分身ID。
4>板主不得删除上点所提之告知文。(建议连署者自行存证)
5>罢免连署中,因程序不符者(连署遭裁定不合组规而无效)或利用分身ID
发起连署,其发起人於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不得於本群组内提出任何罢免
连署。
白话文:之前slcgboy因为程序不符,连署无效,所以一年内不得提罢免。
接下来要提罢免的也要小心程序问题。
6>连署时间满七天发起人方得於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超过连署结束时间四十
八小时未提出申请者,不得提出申请。未至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者,三个月
内不得提出罢免连署。
连署时间到,两天内发起人要在小组事务版申请。
7>提出申请後,小组长可视情况延长连署时间,至多十四天。(连署期满)
8>连署有效票为登入次数 250 次以上。
9>基本连署门槛之定义为有效支持票50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数高出有效反对票数的1/2以上。
有效票:无效票 >= 2:1
10>若罢免连署票数未通过,判定为罢免未通过。
从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不得以相同之原因(事件)对相同之板主提出
罢免连署。
不能以相同原因 原因不同就可以
11>被连署罢免期间,该板主不得以推荐形式提出新增板主之申请。
罢免尚未成功,版友仍须努力。台中版版主都过来精神支持了,自立自强吧。
目前只有 HiJimmy 有资格提出罢免连署 万一没过就没了。
想帮忙的可以去小组提申诉,申诉判决下来就多一个连署的种子了。
(散播罢免的种子?! 误!)
补上彰化点
不知道有没有未婚想认识新朋友的彰化版友,社区大学是个不错的地方。
彰化社区大学、员林社大、员永村社大、北斗社大都很多年轻男女。
今天我就要到欣赏对象的 Line 了 可以认识朋友又可以学新知识,Why not ?
--
1F:推 louisee :话说十几年前我念公立国中时,老师也曾做过这种事,但09/29 20:35
2F:推 pttnowash :後来老师被我们出草了09/29 20:36
3F:→ louisee :没有送这麽多次,而且老师没发通知单。另外,家长送09/29 20:37
4F:→ pttnowash :老师上彩虹桥 血祭祖灵09/29 20:37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0.198.20.89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ChangHua/M.1415632823.A.ADC.html
5F:推 Janifer2 : skynick 在组务版被水桶了~ 11/10 23:56
6F:推 skynick : 没办法.版众事务申诉居然要有版主沟通信件才能申诉 11/11 00:46
7F:→ skynick : 对於这部分真的很无言..等水桶解除完再说吧 11/11 00:46
8F:推 pp0769 : 超清楚,超正面,大推 11/11 08:06
9F:推 W3837 : 谢谢流程解说~~不然好难懂 11/11 08:41
10F:推 ysofdn : 推白话解释 11/11 10:05
11F:推 MrQAQ : 重点是有没有到底要罢免阿XD 11/11 14:00
12F:推 pp0769 : 没有 11/11 15:41
13F:→ hickory : HiJimmy判决出来之後就会开罢免 11/11 18:34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lightwing (116.241.11.184 台湾), 05/16/2024 00:5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