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a1993 (默莫)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申诉] 不能接受Kaohsiung版主ilovemami的判决
时间Wed Apr 17 21:49:09 2024
申诉人:mana1993
被申诉人:ilovemami
看板板名:Kaohsiung
申诉诉求:请依板规处置被检举人
申诉内容:
於4/5向Kaohsiung板主检举hellofox板友违反板规1-7,但遭板主先是以无指涉对象不处
分
,在经过抗议沟通後,转而表示他无法代替法院判决对方使用的「绿畜」两字违反公然污
辱
罪,不符合版规1-7「发文须遵守中华民国法律之内容」,而表示无法适用。
本人无法接受这样的判决。
首先对方的留言内容,很明显的违反了公然污辱罪。申请这一条使用我认为是合理的。
其次,版规乃是为了维护版面讨论上的秩序而订定,与中华民国法律的判决,不应该划上
等
号,更不应该要求版友要先去取得法院的有罪判决後,才能回过头来要求版主处置。
按照ilovemami的论点,难不成日後版上所有版友都可以在版上随意辱骂?毕竟只要法院
没
有宣告有罪判决,版主就不能做任何处置。只能在版友走完法律程序,取得有罪判决後,
才
能处置对方的发文?
这很明显的与版规制定的根本目标相违背。
综合理由1与理由2,故在此进行申诉。
另外抱歉,这是我第一次使用检举区检举版主,所以如果有什麽资料遗漏要补的话,麻烦
请通知我,让我有机会补上
检举区之文章代码
#1aT5gYAy (Kaohsiung)
版上判决之文章代码
#1c7GPQ-Q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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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ana1993 (182.233.199.4 台湾), 04/17/2024 2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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